金在中:三歲被拋棄,成名後被父母告上法庭,自曝遭兩任女友劈腿
你能想像到光鮮亮麗的金在中背後卻有著不為人知的悲慘經歷呢?三歲被父母拋棄,成名後被父母告上法庭,自曝遭兩任女友劈腿,事業巔峰期被封殺,復出後如今怎樣?
提起金在中想必很多8090後並不陌生,特別是與金俊秀等人組成的東方神起,當年的東方神起到底有多火?
在韓國人氣僅次於hot組合,算是最早的韓流鼻祖,而金在中作為團體主唱,不管是唱功還是顏值都不亞於其他成員。
金在中1986年出生於韓國公州市一戶普通家庭,原本應該擁有幸福家庭的他,卻在三歲那年父母感情破裂而離婚。
雖然金在中被判給母親撫養,由於母親沒有任何的經濟來源,無奈選擇放棄撫養,對於父母的不負責任讓金在中受傷,好在遇到有八個女兒的養父,家裡最小的姐姐也比他大15歲,所以金在中幸運在眾多姐姐的幫助下長大。
為了不辜負家人的期盼,讀書時非常的刻苦,還因為崇拜韓國偶像團體神話組合,立志長大後成為一名歌手,姐姐們眼看長相帥氣的弟弟,便鼓勵他實現夢想。
15歲的金在中參加SM公司舉辦的歌唱比賽,經過層層選拔,最終奪得第一名加入該公司,經過兩年的練習生訓練,不管是聲樂、舞蹈還是禮儀,他都成為眾多練習生中的佼佼者。
並在2003年與鄭允浩等人組成東方神起正式出道,發行第一張專輯《Hug》便迅速火遍大江南北,成為當年最火的組合之一,之後陸續推出的專輯都大獲成功,總共獲得過十多個獎項。
正當事業一路高歌時,金在中因為不滿經紀公司的壓榨以及很多不平等條約產生矛盾,畢竟出道多年來卻買不起房子。
但面對實力雄厚的經濟公司,他們又無可奈何,經過深思熟慮後與其他兩名成員選擇解約組成JYJ團體重新出發,這一舉動也慘遭前經紀公司的封殺。
由於跟SM公司的合約糾紛沒有結束,導致他不能上電視劇和綜藝,雖然2012年達成了和解,但面對前經紀公司的打壓,JYJ團體依然沒能出演任何電視音樂節目。
這讓事業上升期的金在中備受打擊,不得不前往日本發展,後來還被親生父母索要撫養費,面對曾經拋棄自己的親人,金在中選擇了拒絕,最後被父母告上法庭,一時間在韓國娛樂圈引起不小的風波,好在最後達成了和解,而金在中也給了他們一筆生育費,他這一做法讓無數粉絲落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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