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河北大學校園內的一聲「我爸是李剛」,讓李啟銘一夜成名,臭名昭著的名。
醉酒駕車撞飛兩人,事後還囂張跋扈的態度,讓他成為了「坑爹」的代名詞。
結果不僅自己鋃鐺入獄,老爹李剛也丟了工作。
6年牢獄之災以後,這位曾經的「官二代」重返社會,才發現自己連家都沒了。
「我爸是李剛!」
要說入獄前的李啟銘,打眼瞧過去就是一副「紈絝子弟」的模樣。
倒不是說長相有什麼問題,他還算挺帥的,但就是眼神中的那股子傲勁兒,讓人感覺很不舒服。
明明是正臉對著人,但總感覺他是在乜斜著眼,在用鼻孔對人。
不過這也倒正符合了他的性格,他確實是那種誰也不放在眼裡的主。
這種紈絝勁兒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形成,那得是從小到大都習慣了「把人踩在腳下」才行。
畢竟人家老爸李剛可是當地公安局的副局長,狐假虎威這種技能肯定是從小培養。
估計李啟銘平時在學校也沒少打架,要是家教嚴格的話,肯定就不會是用這個眼神看人了。
老爸是副局長嘛,犯個「小錯」啥的,不過是一句話的事兒。
就看他撞人那天的行為狀態,就知道肯定不是第一次犯事兒了,只是之前都沒啥懲罰。
不然哪個正常人在撞死人之後,第一句話是「看把我車給刮的」?
要說是因為李啟銘喝了酒,意識不清醒才說胡話,好像也在理。
但喝酒以後暴露的其實才是最真實的狀態,他心裡壓根兒就沒有把別人放在眼裡,他心裡只有他自己。
別說犯錯的是他李啟銘了,就算是別人闖紅燈,那都把人撞飛起來了,下車不應該先查看對方傷情嗎?
更何況這是內部路,根本就沒有紅綠燈,酒駕加超速,妥妥的全責。
他倒好,撞了人當沒看到,開車就想跑。
要不是路過的學生和保安一起把他攔下,還真不知道他能再撞幾個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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