妻子讓丈夫在娘家買房,還加岳母名字,丈夫:偷梁換柱,想都別想

4小時前     言諾     5362

妻子讓丈夫在娘家買房,還加岳母名字,丈夫:偷梁換柱,想都別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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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5歲的鄧明,在妻子的再三軟磨硬泡下,終究還是答應了在妻子娘家城市買房。

說起買房,鄧明總是覺得這房子買得很是憋屈。

鄧明和妻子是兩個省份的,兩家相隔了500公里。距離不算近也不算遠。

當初結婚時,鄧明條件一般,為了迎娶妻子,他一口答應了岳母開出的16萬彩禮。

當時他們是在鄧明父母的房子結婚的,因此,哪怕結婚了5年,妻子也一直念叨鄧明沒能給她一個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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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妻子的抱怨,鄧明也一直心知肚明,可奈何自己工資有限,能力有限。

工作生活的城市,房價高,自己也攀不上。老家的城市,好不容易才跳出來,自己也不想回去。

就這樣,在外面租房住了5年,在妻子的多次要求下,鄧明妥協了,在妻子娘家買房。

當時,父母並不同意,認為這和兒子去兒媳婦家當上門女婿又有什麼區別?

其實,鄧明也不太願意,認為去女方娘家城市買房安家太憋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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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妻子軟磨硬泡,又拿父母年紀大,自己長期不在身邊照顧為由,說服了鄧明。

為了在妻子娘家買房,鄧明父母掏了10萬,他們則掏空了家底。

至於岳父母,他們只是說幫忙參考,至於錢財方面,他們也無能為力。

好在鄧明也爭氣,存款勉強夠首付,至於裝修和入住,還得慢慢籌劃。

原以為買好了房子,妻子就會破涕為笑,結果她卻又提出了另外一個讓人氣憤的要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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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說,目前我們還在外地工作,等房子裝修好散味,還得一兩年時間,要不房產證就加上我媽的名字吧,方便她隨時過來照看房子。

鄧明以為妻子在開玩笑呢,岳母過來照看房子,怎麼還得房產證加上她的名字?

鄧明自然不同意,房產證加名字,這可不是小事。更何況,他也加了妻子的名字。

可妻子不依不饒,非要執著地加上岳母的名字,還說我們買房就是為了方便父母來家裡短住,要是房子沒我媽的房子,那他們還怎麼住得安心和自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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