小叔一家蹭住我陪嫁房2年,我賣掉陪嫁房弟媳大怒:我們一家住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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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叔一家蹭住我陪嫁房2年,我賣掉陪嫁房弟媳大怒:你賣了我們一家住哪

小叔一家蹭住我陪嫁房2年,我賣掉陪嫁房弟媳大怒:我們一家住哪

「住親不比住店,三天好、五天嫌。」

可這親戚住了兩年,還理直氣壯把你當了房東。

我叫宋婉怡,今年36歲,老家在江蘇揚州,父母是鎮上的教師。

大學畢業後我在南京工作,嫁給丈夫陳立新,他在市電力局上班,性格憨厚老實。

婚禮那年,我爸媽為我準備了一套90平米的小兩居,全款付款,作為我的陪嫁房,產權寫著我一個人的名字。

婚後我們沒立即搬進去,而是暫住公婆家準備裝修。

不久後,小叔子陳立強一家突遇變故,他所在的企業倒閉,欠了不少外債,一家三口無家可歸。

婆婆紅著眼說:「婉怡,你的房空著呢,讓他們暫住一陣,等緩過來再走。」

我心一軟,答應了。

這一「暫住」,竟然就住了兩年。

剛開始,小叔子和弟媳劉清芬還略帶感恩,嘴上說著「嫂子真大氣」。

可後來,買菜不掏錢、水電不分攤,房子像他們自家的。

弟媳甚至在群里曬陽颱風景說:「終於有點屬於自己的小天地了。」

還把親戚們請來聚餐,美其名曰「喬遷喜」。

我忍了,想著親兄弟明算帳,過了這陣也就過去了。

可等我和丈夫準備搬過去住時,弟媳一臉訝異:「你們不是住得好好的?怎麼突然要回來?那我們一家住哪?」

我啞口無言。

這年頭,你出錢出房出忍讓,別人反倒把位置坐實了。

直到今年我母親查出早期肺癌,我們想賣房換離醫院近的電梯房照顧她。

我私下跟丈夫商量:「房子我名下的,媽病了,換套更方便的也合理。」

他點頭贊成。

我通知小叔一家搬家,劉清芬瞬間變臉:「你也太不講情分了吧?我們一家搬了兩次家才安頓好,你說賣就賣?有沒有考慮過我們?」

她當著鄰里親戚的面喊:「這不是你一個人的房!你嫁進陳家,就是陳家的人!」

我咬緊牙:「陪嫁房是我爸媽一磚一瓦湊的首付,產權寫我名,水電也是我交的,房是不是我一個人的,你心裡沒點數?」

她怒氣沖沖拉著婆婆跑來「評理」。

婆婆攔在我門口說:「婉怡啊,他們家確實困難,清芬說得沖,你別放心上。」

我輕輕開口:「媽,做人可以難一點,但不能賴。我可以幫,但不願被拿捏。你們不是搬不走,只是捨不得白住。」

三天後,小叔默默搬出了房子,搬家車開走那一刻,我沒送,也沒看。

那晚,弟媳發來一句語音:「我們記住了。」

我沒回。

房子順利出售,母親化療順利。

數月後,小叔託人給我送來一封手寫信,寫了整整三頁,全是道歉,說那段日子是他們最艱難的時光,願意償還之前拖欠的水電,還託人帶了五千塊。

我沒有收那筆錢,但收下了那一份遲到的尊重。

「親戚有來有往,才走得長遠。」

你幫人是情分,人卻當成了義務;你借的是房,人卻要你交了心甘。

房子是誰的,不靠喊,靠事實;情分是誰的,不靠蹭,靠良心。

正所謂——伸手容易,伸臉才丟人。

占了便宜還理直氣壯的親戚,不如避而遠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