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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叫陳芸,今年36歲,和老公有一個女兒。
我沒讀過多少書,因為我爸在我上小學六年級的時候因病去世。那一年我12歲,我弟5歲,我媽一個人拉扯兩個孩子,特別艱難。所以,我勉強讀到初中畢業,就外出打工了。
在外的那些年,我進過工廠,在流水線上工作了好幾年。只是,我問我自己,難道我這輩子就這樣了嗎?
我分明是不甘心的。
後來在表姐的建議下,我回到市裡,跟一個親戚學做美容。親戚是開美容院的,家裡條件挺好的,見我願意學,她也覺得我媽帶著兩個孩子不容易,就很耐心地教我。
從21歲到27歲,我一直在親戚的店裡幹活,直到結婚。
老公家是鄰市的,婚後,我跟著他一起去了婆家。公婆開著一家小超市,做點小生意。他們讓我幫著經營超市,可是我覺得那不是我喜歡的。
後來,我說服了老公,我要自己開個店。公婆得知後,都不贊成,覺得我是異想天開。好在,老公支持我,還悄悄把他的積蓄拿出來支援我盤下一個小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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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開始店裡就我,加上另外一個員工,因為請不起人。
好在,我的服務很好,也不推銷各種卡,慢慢地在小區周邊有了口碑,客戶都會給我介紹熟人過來。
一年下來,我不僅沒有虧損,還賺了一些錢。原本不看好我的公婆,這才放下他們的成見。因為我干一年的收益,抵得上他們干好幾年的。
其實,我為什麼非要自己拼事業呢?
我和老公結婚,婆婆其實是不願意的。老公做銷售,收入還可以,可以說公婆家的條件比我家好多了。
我總不能時刻手心向上,我還得供我弟弟上大學,光是靠著我媽打工的那點錢,根本就不夠。自己有錢才有底氣。
不然,我問老公要錢,那公婆還不得天天給我臉色啊。最重要的是,我想努力賺錢買個房子,搬出去和老公過自己的日子。
好在,我的事業發展得很不錯,疫/情前還開了兩家分店,房子也買了。除此之外,我還供我弟讀完了大學。
我弟的女朋友是在他大學談的,原本他們打算過兩年再結婚。誰知道,弟媳懷孕了,他們前腳領了畢業證,後腳就領結婚證。
其實,對於他們這麼早結婚,我是反對的。但是耐不住我媽喜歡,她說反正她也沒多少事兒,身體還不錯,還能幫他們帶孩子。
我媽說的很輕鬆,因為所有的壓力都在我這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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弟媳的父母提出的條件是,結婚必須給10萬彩禮,還有首付一套房,加起來最少得30萬。
我媽這些年雖然打工存了一些錢,但是也只有8萬,根本就不夠。弟媳家仗著我媽想要孫子,說這些條件必須滿足,不然他們是不可能讓女兒嫁給我弟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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