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,他和妻子提出了離婚。 第二天,在痛哭後,妻子提出要丈夫在離婚前的一個月,完成她提出的全部要求,就同意離婚。 丈夫答應了。 妻子的要求是什麼呢? 她要丈夫在出門前抱一抱她再離開,吃飯的時候,請他牽一牽她的手,睡前要說「我愛你」,早上起床,記得親一親她……
慢慢地,丈夫也有了變化。一開始是不習慣,後來變成了習慣,一開始是被動的服從,後來變成了主動的親密。 在一月之期快到的時候,他突然發現,這段時間妻子要求他做的,每天牽手也罷,擁抱也好,都是他在求婚時曾經對妻子的承諾。只是隨著時間的推移,這些都被兩個人慢慢遺忘了。 這大概是許多人感情生活的折射吧——曾經親密無間,逐漸漸行漸遠。 可是真正的喜歡,從來不僅僅是乍見之歡,更應該是久處不厭,是在一日三餐的平淡生活里,依舊保持想要在一起的初心。 遇見對的人,是一時的心動,也是一生的心安。 老舍在《駱駝祥子》中寫過這樣一句話: 「人間的真話本就不多,一個女子的臉紅勝過一大段話。」 的確,喜歡一個人並不複雜,無需太多猜忌,一舉一動之間,那些不經意流露出的心意,都是愛的證據。 餘生很長,願我們都能和真正愛的人共同度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