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看,錢還沒交呢,本性就露出來了。我出一半的房錢,還不加我的名,這便宜占的也是沒誰了。我明確告訴他們,要是這麼算計我,那就太沒意思了,我看房子不用買了,婚也沒必要結。說完我扭頭就走,男友也沒過來追我,我現在懷疑他對我的感情到底是真的假的。
憋了一肚子火,我出了門剛好是一個售樓處,那個樓盤之前跟男友看過,有好多小戶型的,都很不錯。我暗暗一想,現在卡上有80幾萬,付個首付足夠了,乾脆給我自己買一套,就寫我一個人的名字,也算是婚前財產了。一家人都想算計我,我也不能如了他們的願。
看好了一套兩居室,我當即就交了定金。回家跟我爸媽一說這個事,他們挺生氣,反正我對男友這個人特失望。這還沒等結婚就一個勁算計我,若是嫁過去,能我有有我什麼好日子過?思來想去乾脆就分手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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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天男友來找我,我挺傷心,這貨還有臉來?我跟他說,房子我買了,不用你出錢,寫我自己的名字。這下你們家60萬省下了,彩禮不用太多,給30萬就行。另外,我們家買的房子,你們得意思意思出個裝修錢吧?那就十萬塊吧。結婚後也不讓你還房貸,咱AA制。你都說好幾回了,結婚後咱就一家人,你的就是我的,那現在我也還你這句,我的就是你的!
男友聽我這麼一說,以為我在開玩笑呢,還在那嬉皮笑臉:別鬧了,我錯了還不行嗎?都怪我一時糊塗,聽了我爸媽的話。以後都聽你的,咱還是按照原來說好的那樣行嗎?
哼,晚了,狐狸尾巴露出來了還能再塞回去嗎?這個事是搪塞過去了,以後算計我的日子還在後面呢,我怎麼可能還傻到要嫁進你們這個狼窩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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