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母娘讓我借房子給小舅子結婚,我不同意,老婆: 媽,你太過分了
導語
我們常說「不借房子給別人住」,那是因為房子一旦借給別人,如果是言而有信的人,那還好,但是有些臉皮比較厚,那麼房子借給這樣的人,就不是短時間,反而可能長達幾年時間,即使你去把房子收回時,對方也有可能賴著不走。所以我認為在借房子這件事上要謹慎,最好是直接拒絕。
小陸的丈母娘直接向小陸提出,要借小陸的房子給自己兒子結婚用,小陸沒有考慮就拒絕了,丈母娘便讓小陸的老婆和小陸好好說說,而小陸的老婆態度讓小陸的丈母娘很生氣。
來自主人公小陸的自述:
我是小陸,今年35歲,我和老婆結婚有八年時間,我們也有一兒子,生活也是越過越好,但是唯一讓我頭疼就是我老婆的娘家人。
我和老婆是相親認識的,初見她時,我便對她有了好感,我們之間因為有一些共同話題和興趣,讓我和她有了第二次見面的機會。隨著我們相處的時間越多,我們自然而便在一起了,之後我和她還一同去外地打工,而在打工期間,我發現老婆每個月都會把自己一半工資寄回家裡,老婆說:「我有一個弟弟,正在上大學,我們家裡覺得我自己掙錢了,就讓我分擔一些。」
我說:「你爸媽他們這是偏心。」老婆說:「已經習慣了,自從弟弟出生後,他們就把所有疼愛都給了弟弟,我在家裡也就爺爺奶奶疼我。」我聽老婆說的,我有些心疼她,我說:「你現在有我了,以後的日子會越來越好。」老婆說:「我家的情況,你也知道了,我們倆結婚,怕是阻力不小。」
我說:「哪怕阻力再大,我也不改變娶你的心意。」我們談了三年戀愛,這三年我們在一起上班,而隨著我家裡催我結婚時,我和老婆也正式開始了談婚論嫁,也正如老婆說的,岳父母直接向我家提出了20萬的彩禮,可我爸媽剛給我買了一套房子。
這20萬彩禮,我家確實拿不出,當時老婆就生氣對她爸媽說:「你們把我當什麼了,我可是你們的女兒,你們以為我不知道,要這麼多彩禮幹什麼,還不是留給你們的兒子,你們從來都不曾考慮過我的感受。」
老婆這番話讓我很感動,我知道老婆是為著想,而岳父母也不知是不是被他們女兒這番話觸動,還是怎麼的,他們在彩禮上鬆口了,最後兩家商量,我們家給13萬彩禮。
我們結婚時,老婆的父母只給了三萬塊錢作陪嫁,還有十萬塊錢他們自己留下來了。結婚後,我和老婆就搬進了我爸媽給我們買的兩居室的新房子,便正式開始了我們倆的小日子,我們也沒有再去外地打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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