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哥去世後,得知我的房子寫的侄女名字,從不聯繫的前嫂子變了

2023-01-09

1

我叫高曉翔,是我們村為數不多的大學生。我父母死得早,和哥哥高曉飛相依為命,我大學能夠畢業都仰仗於哥哥的供養。

我們兄弟兩人感情很好,可惜天不假年,哥哥因為一次交通事故,生命永遠定格在30歲。

我哥臨終前拉著我的手不肯鬆開,嘴唇一張一合,說不出話。我知道他是放心不下高艷。我向他承諾一定盡全力照顧好高艷,之後他便永遠的閉上了眼睛。

高艷是我哥唯一的女兒。嫂子在高艷4歲的時候跟人跑了,這兩年我哥是又當媽又當爸,好不容易把高艷拉扯進小學,上了一所寄宿學校。他為了多賺點錢,去開大貨車,誰知碰到一個酒駕的,出了嚴重車禍。

交通事故一共賠償了30萬,我一分沒動,全部存了起來,想等高艷結婚的時候再轉交給她。

2

從高艷6歲開始,我就一直把她帶在身邊撫養,今年她13歲了。這7年時間,也有人給我介紹對象,但聽說我帶個侄女,都紛紛作罷。

我心裡念著我哥對我的恩情,沒有過多的考慮個人問題,只拚命工作,給高艷創造更好的生活環境。

因為忙著賺錢,我忽視了高艷的成長,使得她青春期叛逆,不愛學習,不僅愛上玩遊戲,還有早戀的傾向。

都說女大避父,何況是我這個叔叔,有些話和道理是我這個大男人沒辦法跟她講明白的。

無奈之下,我託人找到了前嫂子,希望她能夠盡點母親的責任,引導一下高艷。

3

前嫂子是十分不樂意的,她現在已經重組了家庭,她怕和高艷接觸會影響現在的家庭。

我答應給她一些報酬,每周只見一次,並且承諾我絕沒有讓她撫養高艷的意思。她這才同意。

都說母女連心,高艷見了前嫂子幾次,心情一下子開朗多了,回來也願意和我好好溝通,不那麼叛逆了。我非常欣慰,覺得前嫂子雖然不是一個好媳婦,但至少算是一個好媽媽。我對她當年離開我哥的成見,也就放下了幾分。

所以當前嫂子無意間問起,如果我將來結婚,對高艷如何安排的時候,我滿以為她是出於一個母親的關心。所以也沒有過多防備便脫口而出:「我們現在住的這個小兩居,是我全款買的,寫的是高艷的名字。將來我要結婚,會再買新房,所以不用擔心高艷居無定所。」

從那以後,前嫂子見高艷的次數就頻繁起來,有段時間甚至兩天一次。對於人家母女相見,我自然是沒有意見,有人陪伴高艷是好事,這樣我就可以安心工作了。

有時高艷和前嫂子見完面難捨難分,前嫂子便會留下來陪高艷住,我就去公司湊合一晚。

時間長了,我對前嫂子多了幾分放心,便把家裡的鑰匙給了她一把。每次出差,我都會請她幫忙照顧一下高艷。

4

這次我從公司總部出差回來,鑰匙卻怎麼也插不進鎖眼。我打電話給前嫂子,電話一直忙音。又打給高艷,高艷說,她媽帶她回新家了,家裡有新爸爸,還有一個弟弟。

我從高艷口中問出地址,趕了過去。沒想到,前嫂子見我,收起了往日和善的笑容,露出猙獰的面龐。

她跟我說,她是高艷的媽媽,有義務撫養高艷。之前她是不知道高艷的爸爸死了,現在知道了,就不麻煩我這個小叔子照顧了,高艷以後就跟著他們一起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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至於那套房子,既然是高艷的名字,自然也要歸她監管。畢竟她已經再嫁,把女兒的房子讓給前小叔子住,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。所以她先換了鎖,等我找好房子,她再帶我去收拾行李。

前嫂子的說法,直接讓我懵了。這是打著親情的旗號,名正言順把我趕出了我自己的家。

房子是我買給高艷的,留給高艷我自然沒有意見。可是回想起來,前嫂子在知道高艷名下有房子之前,並沒有對她表現得多麼熱情,再加上她有一個兒子,讓我不得不懷疑她的目的。

5

我哥就高艷這麼一個骨肉,他臨終前的囑託我歷歷在目,我怎麼可能讓她吃虧。所以我也毫不客氣地跟前嫂子說:「我哥臨終前把高艷託付給我了,我就是她的監護人,不勞你費心。至於房子,你不用擔心,我自然是留給高艷,絕對不會讓別有用心的人惦記。」

前嫂子見我這麼說,也撕開了偽善的面具,譏笑地說道:「你是監護人?虧你還是個大學生,你不知道,她爸死了,我才是法定的監護人嗎?不然,你問問她,願意跟你,還是願意跟我?」

我向坐在客廳一角的高艷投去試探的目光,她和我的目光對上後便躲閃地低下頭,看著手裡前嫂子給她買的洋娃娃。

是啊,一個13歲的孩子,怎麼可能看破成年人故意偽裝起來的算計,在她的心裡肯定是願意和親生母親一起生活的。

怪只怪,前嫂子的算盤打得太響了,之前的母女情深都是戲,她為的是順利帶走高艷,然後奪取房子。

我無奈,既然帶不走高艷,那我就儘量保障她的財產。於是告訴前嫂子,想撫養高艷可以,但是房子不能給她監管。

因為這是我贈給高艷的,我有權在高艷成年前暫時保管。如果她不同意,大不了我們就打官司,讓法院把房子凍結,誰也別想動。

前嫂子聽到我如是說,也不怕。她胸有成竹回到:「別把自己說得那麼高尚,你以為我不知道,高曉飛死的時候你拿了30萬的賠償金?這個房子說不定就是用這筆錢買的,你有什麼權利監管。想把房子要回去可以呀,那你就把30萬還回來。」

前嫂子不知道從哪裡聽說了我哥賠償金的事情,這是她計劃好的一場陰謀,兩頭堵。要麼她就把房子要走,如果我證明這套房子的房款是我所出,執意不給,那麼她就以法定監護人的名義要走我哥的賠償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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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得不佩服她的計謀,也害怕她的算計。如果高艷跟了她,我和我哥為高艷攢下的這點家當,就會被她洗劫一空。

我找到一個律師朋友,他給我出了一個主意,讓我找一個信託機構代為管理房子和這筆賠償金。這樣,就能保證在高艷成年之後交到她手中。

至於高艷成年之後,會不會再被前嫂子忽悠,我不得而知。但這個方法,至少可以保證她在成年之前得到較好的待遇。對於我哥的囑託,也算是問心無愧了。

沒想到,前嫂子得知這一切之後,對高艷瞬間冷了下來。她的冷淡讓高艷受不了,又哭著回來找我,說她再也不去找她媽了。

我只能讓她繼續在我這邊住。至於以後的事兒,我也不知道會怎樣?只希望,長大後的高艷能多長點心眼。

你們覺得我這樣做,對嗎?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做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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