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高艷和前嫂子見完面難捨難分,前嫂子便會留下來陪高艷住,我就去公司湊合一晚。
時間長了,我對前嫂子多了幾分放心,便把家裡的鑰匙給了她一把。每次出差,我都會請她幫忙照顧一下高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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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我從公司總部出差回來,鑰匙卻怎麼也插不進鎖眼。我打電話給前嫂子,電話一直忙音。又打給高艷,高艷說,她媽帶她回新家了,家裡有新爸爸,還有一個弟弟。
我從高艷口中問出地址,趕了過去。沒想到,前嫂子見我,收起了往日和善的笑容,露出猙獰的面龐。
她跟我說,她是高艷的媽媽,有義務撫養高艷。之前她是不知道高艷的爸爸死了,現在知道了,就不麻煩我這個小叔子照顧了,高艷以後就跟著他們一起過。
至於那套房子,既然是高艷的名字,自然也要歸她監管。畢竟她已經再嫁,把女兒的房子讓給前小叔子住,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。所以她先換了鎖,等我找好房子,她再帶我去收拾行李。
前嫂子的說法,直接讓我懵了。這是打著親情的旗號,名正言順把我趕出了我自己的家。
房子是我買給高艷的,留給高艷我自然沒有意見。可是回想起來,前嫂子在知道高艷名下有房子之前,並沒有對她表現得多麼熱情,再加上她有一個兒子,讓我不得不懷疑她的目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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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哥就高艷這麼一個骨肉,他臨終前的囑託我歷歷在目,我怎麼可能讓她吃虧。所以我也毫不客氣地跟前嫂子說:「我哥臨終前把高艷託付給我了,我就是她的監護人,不勞你費心。至於房子,你不用擔心,我自然是留給高艷,絕對不會讓別有用心的人惦記。」
前嫂子見我這麼說,也撕開了偽善的面具,譏笑地說道:「你是監護人?虧你還是個大學生,你不知道,她爸死了,我才是法定的監護人嗎?不然,你問問她,願意跟你,還是願意跟我?」
我向坐在客廳一角的高艷投去試探的目光,她和我的目光對上後便躲閃地低下頭,看著手裡前嫂子給她買的洋娃娃。
是啊,一個13歲的孩子,怎麼可能看破成年人故意偽裝起來的算計,在她的心裡肯定是願意和親生母親一起生活的。
怪只怪,前嫂子的算盤打得太響了,之前的母女情深都是戲,她為的是順利帶走高艷,然後奪取房子。
我無奈,既然帶不走高艷,那我就儘量保障她的財產。於是告訴前嫂子,想撫養高艷可以,但是房子不能給她監管。
因為這是我贈給高艷的,我有權在高艷成年前暫時保管。如果她不同意,大不了我們就打官司,讓法院把房子凍結,誰也別想動。
前嫂子聽到我如是說,也不怕。她胸有成竹回到:「別把自己說得那麼高尚,你以為我不知道,高曉飛死的時候你拿了30萬的賠償金?這個房子說不定就是用這筆錢買的,你有什麼權利監管。想把房子要回去可以呀,那你就把30萬還回來。」
前嫂子不知道從哪裡聽說了我哥賠償金的事情,這是她計劃好的一場陰謀,兩頭堵。要麼她就把房子要走,如果我證明這套房子的房款是我所出,執意不給,那麼她就以法定監護人的名義要走我哥的賠償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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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得不佩服她的計謀,也害怕她的算計。如果高艷跟了她,我和我哥為高艷攢下的這點家當,就會被她洗劫一空。
我找到一個律師朋友,他給我出了一個主意,讓我找一個信託機構代為管理房子和這筆賠償金。這樣,就能保證在高艷成年之後交到她手中。
至於高艷成年之後,會不會再被前嫂子忽悠,我不得而知。但這個方法,至少可以保證她在成年之前得到較好的待遇。對於我哥的囑託,也算是問心無愧了。
沒想到,前嫂子得知這一切之後,對高艷瞬間冷了下來。她的冷淡讓高艷受不了,又哭著回來找我,說她再也不去找她媽了。
我只能讓她繼續在我這邊住。至於以後的事兒,我也不知道會怎樣?只希望,長大後的高艷能多長點心眼。
你們覺得我這樣做,對嗎?如果是你,你會怎麼做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