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雅和賀陽是自由戀愛,兩個人不在一個公司,他們曾經負責同一個項目,是項目的對接人,後來一來二去熟悉了,便自然而然地在一起了。兩個人也算是真心相愛,戀愛兩年便步入了婚姻的殿堂,在沒結婚之前,母親對林雅的態度還挺好的,也許真的是得到之後就不珍惜吧,自從林雅嫁到自己家來,兩個人相處了一段時間,婆婆對林雅的態度便大不如從前了。
平時,林雅上班忙,母親就總覺得了林雅不顧家,越是這樣,她越想治治林雅,就等著所有的家務都讓林雅來做,林雅如果說工作太辛苦懶得去做,婆婆就一個勁兒地在旁邊嘮叨,弄得賀陽的心裡也怪煩。
之前,林雅沒有生兒子之前,兩個人是有二人世界的,自從生了兒子之後,兩個人都忙著各自的事業,家裡沒有人看孩子,只能讓在老家的母親過來。若是他從一開始知道母親過來會和林雅發生那麼多嘴角,賀陽就是請一個保姆,也不願意讓母親過來,自己受著兩頭的罪,
賀陽為難,林雅更加失望,在結婚之前,賀陽算是一個溫柔體貼,識大體的男人,然而結了婚之後,尤其是婆婆來了,兩個人發生矛盾沒有一次維護她,除了讓她的忍,就是裝作聽不見,看不到。
雖然賀陽也在跟自己解釋:「我如果幫忙,可能會越幫越忙,我媽更生氣,你更不好過,我不幫你,她就不會因為生我的氣再和你生氣。」
賀陽是話說得好聽,林雅很生氣,一次兩次,她忍著就算了,可在孩子兩歲的時候,林雅終於忍不了了,原本是想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,可委屈屬實受得太多。林雅雖然算不上一個女強人,但好歹是經濟獨立,根本就不怕離婚,她不想在婚姻裡面這樣過日子,於是,便跟賀陽攤牌,如果他不逃避好好解決這個問題,兩個人還能在一起,如果不能解決就離婚。
賀陽當然是不願意離婚的,可他又不知道怎麼辦,就在他猶豫的時候,母親卻替他做出了選擇,母親說:「你是男人,離婚對你有什麼影響,離婚之後,你照樣能找一個好女人,可像她這樣的女人,做飯又不好吃,還那麼大的脾氣,又給人家生過孩子,你不用怕,離就行,她肯定後悔。」
賀陽當然沒有聽母親的話,可是他又不知道怎麼處理好婆媳關係,就在他猶豫之時,林雅乾脆地寄來了離婚協議書,兩個人的婚姻也就止步於此。林雅並沒有把兒子帶走,而是留給了他們家,就像是知道最後的結局一樣,林雅知道婆婆會後悔,果真還不到半年,婆婆就厚臉皮地求著林雅回去,想讓她跟兒子復婚。
這半年裡,婆婆也算是想明白了。
自從兒子離婚後,家裡操持家務的事全落到了她身上,她連跳廣場舞的時間都沒有了。還有最重要的一點是,她想再找一個兒媳,可兒子的相親並不順利,原本還覺得兒子工作好,這有能力的男人再娶一個應該不難,然而,相親三次,均以失敗告終。
未婚的姑娘想嫁給自己的兒子,彩禮高不說,還不想跟婆婆一起住,而二婚的女人婚姻已經失敗過一次了,聽說兩個人是因為婆媳之間的問題離婚,也是拒絕和婆婆一起住。相親三場,對方都是要婆婆搬出去住,賀陽為難,婆婆可不就後悔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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