而我就是他們口中的那個拖油瓶,外婆對我倒是有幾分真心疼愛,但是她還需要靠舅舅一家來養老,這份疼愛也就打了折扣。
寄人籬下的日子讓我一下子變得懂事起來,小小的我承擔起了打掃院子,洗衣做飯照顧小表弟的任務,甚至周末還要下田、割豬草。
但這些並沒有讓舅媽對我的臉色好點,每天放學後她都會給我安排一大堆活,我在飯桌上多夾一筷子菜都要被她罵「餓死鬼投胎」。
我上四年級那一年的冬天,我在河邊洗衣服,河水太冷,我的手都凍得沒有了感覺,端著重重的一盆衣服回家的時候一頭栽倒在地上,洗衣盆摔壞了,頭也磕破了。
然而回到家後舅媽卻只顧著罵我什麼活也幹不了,洗個衣服都能摔壞盆,真是一個廢物,對我滿頭的鮮血卻不聞不問。
還是外婆偷偷地帶著我去了村裡的衛生室,給我包紮好,還從廚房拿了一個雞蛋給我吃。
然而我吃的這些苦母親並不知道,離婚後的她為了養活我們兩個人,在鎮上找了一份工作,一周回家一次。
回家後,除了問我的學習情況,對我平時的生活也不關心,就連看到我頭上的傷口,也只是嫌棄的讓我不要貪玩,根本就不問是怎麼回事。
當然,她還會對我哭訴她工作的辛苦,無論怎樣的話題,最後總會落到對父親的謾罵上,最後在一再強調讓我一定要懂事、要有骨氣,不靠父親她也能把我養大。
那時候我不明白,父親養女兒不是天經地義嗎?我們為什麼不接受父親的撫養費。我和母親有骨氣的不需要父親的補償,難道住在舅舅家,整天被舅媽嫌棄就是骨氣嗎?
可惜這些話我不敢說,因為我知道說出後,會面對母親的歇斯底里和打罵。
03
到了初中,我以優異的成績進了鎮上的中學,終於可以離開那個小小的柴房了。
然而日子依然艱難,我和母親住在她租住小房間裡,那間房間比外婆家的柴房大一些,起碼能夠放下兩張床和我的學習桌,但屬於半地下室,連個窗戶都沒有,一年到頭不見陽光。
在這樣的地方我一住就是三年,直到後來上了高中能夠住校,才終於從這裡搬了出去,而母親卻一直住在這個地方,我心疼她的不容易,卻不能理解她的倔強和堅持。
初二有一次放學,我看到父親和一個很溫柔的阿姨,牽著一個很精緻的小女孩的手,從我學校附近的小學出來。
我知道自己應該恨父親,更應該恨那個拆散了自己家的「狐狸精」,可那一家三口溫馨的畫面還是讓我轉不開眼,尤其是被牽在中間的小女孩,穿著精緻的粉色公主裙和黑色的小皮鞋,被父母牽著手咯咯笑的那麼開心,那樣單純的笑容是我七歲後便不配再擁有的。
我眼睛一直盯著他們,以至於沒有躲開,被迎面而來的一家三口看到。
對比父親一家的乾淨精緻,我一身又舊又短的校服、破舊的鞋子,就像路邊要飯的乞丐,我羞愧的想要鑽到地縫,卻被父親攔住,他讓妻子帶著女兒先回家,自己帶著我去吃了飯,買了一身衣服,還給我塞了五百塊錢。
可惜,回家後,母親發現我見了父親,她仿佛遭到了全世界的背叛一樣,用最惡毒的語言罵我和父親,把父親給我買的精緻的裙子剪成一條條的碎布條,和鞋子一起扔到了路邊的垃圾桶里。
她猶不解氣,罰我站了一整夜,並保證以後再也不見父親,不接受他的「施捨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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