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法律上對這一塊比較空白,我建議還是雙方私下協商解決這個問題。」
對於此事,網友評論到「一歲送人,35歲才想起還有個兒子,中間那34年都幹嘛去了呢?活該」
「這個就有點過分了,那麼小送走的時候你怎麼不想想孩子離了父母多難過,
現在知道人家有錢了,其他孩子不爭氣,想讓人家來接濟你們,真是道過分!!!自己造的孽自己承受。」
「你兩個兒子生意失敗和你的一身病,就是報應!」
從小,我們就常被教育,說父母的愛是無私的,是奉獻的,我們要孝順父母。
但事實真的是這樣嗎?我們需要明白,不是所有人都有資格當父母,
也不是所有人都有能力做一個好的父母。所以,真的不要再盲目鼓勵生育了,
該鼓勵的,是生育前必須取得父母資格證。
故事講到這裡,有的網友大呼「痛快」!認為這位孩子就是沒有義務給母親養老,
並且,自家還有兩個兒子,就算生活不好也應該為養母親出一份力。
但是有的網友卻說,如果沒有母親,這世上變沒有這個孩子,不管怎麼說,
還是有生育之恩的,所以還是應該為母親盡孝。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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