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秀恩愛,明星做過這些傻事,有人撕結婚證,有人形象全毀
原標題:為了秀恩愛,明星做過這些傻事,有人撕結婚證,有人形象全毀
陳松伶去年在浪姐一輪游,許多人替她打抱不平,譴責某台沒有禮遇這位影視歌三棲藝人。
事實上,陳松伶在該台幸福得很,轉年就錄製了《婆婆和媽媽》,天天在熒幕上和小八歲的丈夫張鐸秀恩愛。

有人被愛情沖昏頭腦,也有人被秀恩愛沖昏頭腦。這對相差八歲的戀愛,剛邁出婚姻登記所的大門,就把結婚證撕了個粉碎,以此表達白頭偕老永不分離的決心。
上一個這樣做,讓全國網民熟知的,是民國大師林語堂。
陳松伶和張鐸只知道,分手的時候要攜帶結婚證,卻不知道日常生活中,有更多場合需要用到結婚證。

被柴米油鹽教育過後,陳松伶和張鐸乖乖的跑婚姻登記處,補辦了結婚證。
這不是浪費資源嗎?為了避免挨說,陳松伶和張鐸在微博著重強調:不建議模仿。
事實上,並沒有哪對夫妻分手時,會因為嫌結婚證補辦麻煩,而選擇放棄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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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婚證撕了可以補辦,既不傷錢也不傷身。像Angelababy(楊穎)這樣紋身的,處理起來就比較費勁。

楊穎16歲時就已和陳偉霆在一起,兩人在海邊遊玩進,露出腰間的十字架紋身,想必這是兩人愛的見證。
雖然愛得轟轟烈烈,奈何終以分手離場。
在一次唱K中,依然是小模特的楊穎,認識了黃曉明,當時內地當之無愧的影視一哥。

往後的事情大家都知道,兩人陷入熱戀,舉辦了一場耗資兩億的世紀婚禮。
這樣一段熱烈不輸前任的感情,楊穎怎麼又少得一個紋身呢?
據說在和黃曉明交往後,楊穎就把和陳偉霆同款的紋身洗掉了。仔細想來,應該很痛吧。
洗紋身痛則痛矣,倒是能體現楊穎對愛情投入之熱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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