梅艷芳病逝後,為什麼不給哥哥留遺產,卻送了2套房子給設計師?
大哥梅啟明曾借著開狗場的名義,要梅艷芳出資幾百萬,由於沒有商業頭腦和經營不善,公司很快便欠下400萬債務。
最終,還得由梅艷芳出面擺平才算告一段落,對於大哥梅啟明貪得無厭的瞎折騰,這也為梅艷芳和梅啟明之間的關係鬧僵,埋下伏筆。
2000年梅艷芳的姐姐患癌去世,梅媽媽打著成立癌症慈善機構的名義,更是要求梅艷芳出資一千萬,梅艷芳當時並未多想,覺得這是一件好事,毫不猶豫傾情相助梅媽媽。

知道梅艷芳又在偷偷做好事,她身邊的好朋友們紛紛出資幫忙,誰知道抗癌機構所捐的款項只進不出。
後來調查才發現,大量的資金卻不知所蹤,而梅媽媽卻始終不承認這些款項的去向,礙於梅艷芳的面子,大家只好將此事淡化處之。
梅艷芳患癌的消息,只告知身邊的好朋友,梅媽媽也是離世前幾十天才被告知,梅媽媽聽到女兒重病的消息,第一時間不是關心,而是急切的想知道,梅艷芳離世後,財產怎麼分割?
從來就沒有得到家人溫暖的梅艷芳,這下徹底心寒。
直至後來梅艷芳過世,大哥梅啟明和梅媽媽才動身回香港,他們回來是瞄上了梅艷芳的一筆豐厚的遺產。

就在梅艷芳過世的第二天,梅媽媽就開始按捺不住,數落梅艷芳身邊的朋友個個心懷鬼胎,無非是盯上了梅艷芳的財產才在這裡假慈悲。
更是跟梅艷芳的經紀人大動肝火,梅艷芳的身後事都沒有經過她的同意,她們這些「外人」所做的這一切都是別有用心。
等一切處理完梅艷芳的身後事之後,梅媽媽和大哥梅啟明,終於看到梅艷芳簽訂的遺囑內容,待這一對母子看完後,立刻炸開了。
原來梅艷芳已將大部分的遺產贈送給外人,而不是最親的親人。
這怎麼行?他們認為這份遺屬一定是不真實的。

按照梅艷芳所簽的遺囑內容,梅艷芳的好友劉培基,將會獲得了她贈予的兩處物業房產。
而梅媽媽也作了妥善的安排,即每個月將可以得到7萬港幣,一月一付,算是梅媽媽的養老費用。
梅艷芳也沒有忘了二哥和姐姐家的4個孩子,每個人都將獲得一定金額的助學金。
其餘的財產,等梅媽媽過世之後,則由負責遺囑的信託機構,將剩下的財產捐給慈善機構。

儘管白底黑字寫得清清楚楚,梅媽媽和梅啟明始終不相信,梅艷芳會將二處房子給這位「外人」劉培基。
他只不過是梅艷芳的設計師而已,他們百思不得其解,更是質疑遺囑的真實性。
劉培基可以說是梅艷芳的莫逆之交,他是一名出色的服裝設計師,自從梅艷芳出道後,倆人便開始合作,在多年的合作中建立了堅不可摧的友情。
對於這位亦師亦友的劉培基,梅艷芳希望可以為他留點念想。

對於梅艷芳的遺囑安排,梅媽媽和梅啟明當然十萬個不同意,覺得梅艷芳是在腦子不清醒的情況下簽訂的,不算數。
於是在梅艷芳去世不到兩個月,梅媽媽便將梅艷芳立遺囑的託管公司,告上了法庭。
這場官司打得人盡皆知,為了能夠順理成章的得到這筆遺產,梅媽媽可謂是費盡心思,處處造謠梅艷芳的死是有問題的,所簽訂的遺囑也諸多的漏洞,必須將遺產重新規劃一下。

尤其梅艷芳生前那6處物業房產,另外有300多萬港幣現金,總價值共計6800萬港幣,這些都沒有妥善安排好。
開庭的當日,梅艷芳的乾媽何傅瑞娜曾出庭作過證詞,她毫不客氣的指出,梅艷芳之所以不把遺產留給梅媽媽和梅啟明兩個人,那是因為梅艷芳在生前,就跟梅媽媽的關係很淡薄。
梅媽媽根本不善於管理財務,如果將財產轉交給他們,他們會立馬揮霍掉,這不是梅艷芳想看到的結果。

對於何傅瑞娜的證詞,梅媽媽全盤否認,她固執地認為,梅艷芳所立的遺囑,是在她重病的情形下所寫的,根本不作數。
這些內容不是她本人的意願,她甚至將梅艷芳的主治醫院也提出控告。
就在打官司的那幾年,梅媽媽還在不停的作妖,將梅艷芳生前獲過的獎盃,生前穿過的服裝,甚至內衣全拿出來拍賣。

梅媽媽這一波令人匪夷所思的操作,連梅艷芳的粉絲們都看不下去,這是對死者莫大的不敬,紛紛前來譴責梅媽媽的不恥行為。
最終,梅媽媽還是敗訴,但對於媒體的質疑聲,梅媽媽倒是表現的「坦坦蕩蕩」,面對鏡頭控訴著自己的諸多不易,一把年紀了,又有疾病纏身,而梅啟明也沒有穩定的工作,處處都需要用到錢,梅艷芳給的這些生產費哪裡夠用?
外人還有二套房子呢?我們得到了什麼好處?
從頭到尾,他們只惦記著梅艷芳的財產,而從來不在乎梅艷芳的尊嚴。

都說家醜不可外揚,梅媽媽和大哥梅啟明如此厚臉無恥的作妖,生前被家人榨乾,死後還不能讓人安息,繼續消費著梅艷芳,不免令人唏噓不已。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