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年前女孩的父親把房子借給了親戚居住,誰知女孩父親去世後,親戚不但拒絕歸還這套房子,還要女孩把房子過戶給他!
把自己名下的房產無償過戶給別人,女孩怎麼可能會同意這個要求?
親戚多次討要房產無果後,竟然率先把女孩給起訴了。
雖然後續女孩拿回了自己的房子,但他卻向親戚支付了整整30萬。
收回自己的房子,要向親戚支付30萬,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?
房子是在八年前,由女孩的父親借給親戚的!
「陳雪梅」今年26歲,父母在16年前離婚後,她就一直跟著父親居住。父親在2014年的時候,曾把名下的一套房產借給了親戚居住,直到女孩的父親離世後,親戚都沒有搬走!
其實這套房子,女孩的父親並不想借給親戚居住的,只是因為過於顧及親戚的感受,所以才把房子借給親戚住了。
陳雪梅的父親有兩套房,一套位於市區,一套位於縣城。因為陳雪梅和父親一直居住在市區,所以縣城的這套房子一直處於出租的狀態。
2012年的時候,陳雪梅的爺爺由於年紀過大,一個人在老家生活不房產,所以陳雪梅的父親就想把他接到市區來居住。但是爺爺覺得在市區什麼人也不認識,所以就拒絕了。
為了照顧老人,陳雪梅父親把縣城的房子空置了出來,隨後就讓爺爺家搬了進去。因為眾多親戚都住在附近,所以陳雪梅的父親才會讓老人一個人居住。(當時陳雪梅的二叔和兩個姑姑就住在附近)
2014年的時候,陳雪梅的堂弟和女友開始談婚論嫁,面對女方提出的彩禮金額,還有在城裡必須有一套房子的要求,陳雪梅的二叔和堂弟實在是拿不出來。
後來陳雪梅的二叔就想到了一個辦法,借房子!
當時二叔向陳雪梅父親借房時,曾承諾兩年之內一定搬走。考慮到是親戚結婚,順帶還可以照顧一下老人,陳雪梅的父親就同意了借房。
可是誰知道,自從堂弟搬進了這套房子以後,不但沒有提過要搬走的事情,還儼然一副房主的做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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