婆婆把兒媳當女兒看待,多年後婆婆生病,兒媳卻說沒義務照顧婆婆

2023-01-15     言諾     10573

婆婆把兒媳當女兒看待,多年後婆婆生病,兒媳卻說沒義務照顧婆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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兒子吵又吵不過他們,打又打不過他們,再加我生病著,他得要馬上來照顧我,就把東西搬到我家了。兒子跟老闆說了家裡的情況,老闆倒是很通情達理,讓兒子馬上去醫院照顧我,不用擔心工作的事。

我在醫院住了將近一個月,兒媳和孫子一次都沒來看過我。出院後,兒子照顧了我一些日子,然後準備搬回自己家去了。誰知,兒媳和孫子夫妻倆都不讓他住進去了,兒子就提出這房子是賣掉了他的房子後買的。

可兒媳說,誰能證明啊?現在房產證上寫的是孫子一個人的名字,這房子是屬於孫子的。兒媳還說,她要跟兒子離婚,讓兒子馬上簽字。

兒子無處可去,只能又搬到我這裡來住了,我們母子倆就相依為命的。後來,兒子接到法院的傳票,兒媳起訴離婚了。兒子就去找律師,對於婚姻,他是不想挽回了,他只是想關於那套房子,能不能要回一些錢。

婆婆把兒媳當女兒看待,多年後婆婆生病,兒媳卻說沒義務照顧婆婆

結語:

男人娶一個帶著孩子的女人,結婚後沒再生孩子,那將來繼子會不會給繼父養老送終,就不一定了。按法律來說,繼父撫養繼子長大了,繼子是有義務要贍養繼父的。

但現實生活中,不是每一個繼子女都有良心的,所以做繼父繼母的人,也要為自己的養老問題安排好。其實,就是親生兒女,也未必一定孝順,父母也得要留一手的。

楊阿姨家的矛盾,始於楊阿姨不願意賣掉老房子,兒媳和繼孫子就馬上翻臉了。在涉及經濟利益時,有些唯利是圖的人就是這樣,翻臉比翻書還快。那套老房子是楊阿姨和老頭子的,楊阿姨有權決定要不要賣掉。

再婚夫妻,如果條件允許的話,最好還是再生一個孩子。孩子是夫妻之間的紐帶,有了共同的孩子,婚姻關係才牢固。如果沒共同的孩子,就像楊阿姨的兒子和兒媳那樣,最後兒子落得無依無靠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