很快就到了結婚的日子,小歡也回到了郭成的家鄉,按照郭成家鄉的風俗舉行了一次招待會。婚宴後的第二天,她的岳母一大早給小歡打了電話,說為了告訴肖歡有關家庭規則的事,小歡必須起來接受教育。
第二天,鳳凰城的母親為她的兒媳制定了規矩。兒媳:我也有規定。
岳母說,小歡將來要嫁給郭家,也就是郭家,要遵守郭家的規矩。首先,家裡所有的男人都要出去掙錢,所以家裡所有的家務都得由女人來做。第二,郭家都是掌管錢的男人,所以肖歡和郭成的工資也應該交給他們的父親--在法律上。肖歡生了孩子後,他把錢給了郭成。
在我開始說第三句之前,小歡明白這不是第一次回家,岳母不喜歡自己的地方?婆婆這是看自己結婚了,肉在板上,想給自己一匹下馬啊。
小歡不是一個順從的女孩,但是直接面對她的岳母是不明智的。所以委婉的婆婆說:我能理解你這一邊的規定,但我這邊也有一條規則,你聽我說。我們家的規則是公平的,不管男人和女人,誰賺更多的錢,誰負責。你認為這條規則合理嗎?
岳母一聽到這個消息,她立刻高興起來,急忙說:''這是合理和合理的。''好吧,將來你應該聽郭成的話,不要讓一個老人工作,將來要節省一些購物,你不能過大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