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
有人說,真的愛一個人,是不講原則的。這種觀點乍一聽之下沒毛病,其實很片面。
所謂「真愛一個人,不講原則」,多半是盲目在愛的人。不講原則,看似是為愛瘋狂,實際上是不負責任,於人於己都沒有好處。
要知道,每個人都有原則,你不講原則,不等於說你的原則就消失不見了。你是這樣,你愛的人也是這樣,不管是你不講原則,還是對方不講原則,抑或是兩個人都不講原則,在不觸犯彼此原則的情況下可以瘋狂,但凡觸及了彼此的原則,就會出現矛盾。
就像朋友阿洋所說:「一直以來,我都堅信為愛奮不顧身才算真愛,直到跟前女友談婚論嫁了,認清了她的真面目,知道她在騙我了,我才明白自己對愛情的認知存在多大的錯誤。越是真愛一個人,越是應該講原則,這樣才能認清彼此,才能合理約束彼此的行為,才不至於在糊裡糊塗的狀態下犯錯。」
02
阿洋和前女友楠楠的愛情,從一開始就有問題,只不過當局者迷,他沒有及時認清問題,他只知道有個很漂亮的女人主動追求自己,一定是自己的緣分到了,自己唯一要做的就是用心珍惜她。
很多在愛情中犯錯的人都是這樣的心態,明明不請自來的是一份很反常的愛情,但是他們卻認定為緣分,從而就什麼都不考慮,也不去想自己那麼普通,為什麼會被人主動追求。
阿洋就是如此,他覺得既然緣分到了,就一定是真愛,卻沒有意識到,他們倆戀愛之後,彼此的關係在漸漸發生微妙的變化。
楠楠總是想方設法問他要錢,讓他花錢。或許是覺得要錢太直白,怕露出馬腳,於是就總是纏著他買禮物,買衣服,買包,買首飾,買化妝品……東西到手之後,她再去退掉,把錢揣進自己的腰包。
阿洋最初不知道這些事,直到有一天突然意識到她沒穿過自己給她買的衣服,沒戴過自己給她買的首飾,於是就問她到底怎麼回事,她找了一堆藉口解釋。阿洋最後能夠得知詳情,是再次送她禮物之後,親眼看到她把禮物退了。
楠楠沒辦法再狡辯了,就只好實話實說,說她離過婚,有兩個孩子,自己沒工作,沒收入,需要錢,所以才會那樣做。
表面上聽起來,她是為了孩子著想,但阿洋知道詳細情況肯定沒那麼簡單:「如果她一切都是為了孩子著想,肯定會省吃儉用。可問題是,我跟她在一起的時間裡,她花錢總是大手大腳,感覺她把錢全都用到了自己身上。如果她說自己離過婚有倆孩子的情況屬實,她就不是一個合格的母親;如果她說的情況不屬實,她用這種方式騙我,更加不可饒恕!」
雖然他們此時已經訂婚了,但認清了她的真面目之後,阿洋果斷選擇了退婚。
他母親不解其意,問他為什麼跟那麼漂亮的兒媳退婚,他的回答是:「她離過婚,還有倆孩子,嘴裡沒有實話,對自己不負責任,只是把我當搖錢樹,試問我娶她有什麼意義?就算我不在乎她離過婚,不在乎她有倆孩子,她自己做人不合格,也不值得我娶她為妻!沒認清她的真面目時,我可以不講原則盲目大方。但現在已經認清了她的真面目,我必須講原則,我不想自討苦吃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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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待感情不講原則的話,總會遭遇阿洋的那種感情問題,雖然未必跟他的經歷一樣,但兩個人早晚有一天會因為原則問題鬧翻。
畢竟,理想歸理想,現實歸現實,如果完全無視現實,確實可以在理想世界中不顧任何原則去愛。可問題是,我們都活在這個現實當中,不允許我們太過於理想化,就算你不想講原則,當現實問題襲來的時候,你也不得不講原則。
就像阿洋,他沒有認清楠楠的真面目時,愛得比較理想主義,覺得自己遇到了緣分,遇到了真愛,就應該大方付出。但認清了楠楠的真面目之後,他不願意再盲目付出了,這就說明他開始講原則了,講原則的時候無法讓愛情繼續,只能說明兩個人不合適。
換言之,不講原則去愛一個人,你無法準確判斷出你和對方是否合適,是否是真愛。唯有在講原則的情況下進行判斷,才能確認彼此是否真心相愛。
所謂「做人,要學會隨緣」,指的也不是不講原則的情況下盲目順其自然,而是在講原則的基礎上,在管理好自己的基礎上順其自然,才是最有意義的隨緣。在做人方面能有這樣的覺悟,面對感情時也一定會有這樣的覺悟,學會在講原則的情況下隨緣了,才能及時判斷出你遇到的緣分是真是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