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綜合訊)根據台灣媒體報道,一名曾在知名遊戲類型綜藝節目擔任助理主持的吳姓男子,2021年1月在網絡約炮男同志,將對方帶進文創店後,拉下鐵門,恐嚇「把你全身脫光,然後狠狠的X你一頓」,對方嚇到恐慌症發作癱軟在地,吳姓男子則趁機性侵得逞。最高法院審理後,將吳姓男子判刑3年6月定讞。
據悉,吳姓男子台中一中畢業,並考上國立大學,隨後研究所畢業。他頂著一流學府的光環加入演員訓練班,最後還與綜藝天王吳宗憲一同搭檔主持。不過吳男之後轉換跑道,改擔任中學代課老師,但在解釋鹿港摸乳巷時做出摸乳狀,又使用「抓奶」一詞引發家長抗議,甚至還被電視媒體報道,導致吳姓男子離開教育圈,到台中市西區開了文創店。
根據本案確定判決指出,案發於2021年1月底,吳姓男子在某一天的1am左右在網絡聊天室認識患有恐慌症而找人聊天的男子,之後於2am左右,吳姓男子騎機車將對方載到自己的文創店裡,並以遙控器關上鐵門。
沒多久,吳姓男子就恫嚇對方,表示:「我就想看看你是怎樣的人,這個時間點誰會出來跟你聊正經的事」、「我現在最想做的事就是把你全身脫光,然後狠狠的X你一頓,然後讓你知道有多爽,然後你就開開心心坐車回家」、「我想要看這種有恐慌症或有焦慮的這種人,被X會叫成什麼樣子,我想要看這種人壓抑了這麼久,就沒有性慾了好可憐……就像我跟你說這麼多正經的,你說有可能嗎,下一秒我想X你,看你會怎樣」,並強拉對方上二樓。
被害人趁隙衝下一樓,但因恐慌症發作,癱軟在地、全身抽筋,吳姓男子便趁機性侵得逞。事後被害人到警局提告,檢警偵辦後,對吳姓男子提起公訴。一審法院審理後判決吳姓男子無罪。
案件上訴二審,台中高分院審理時,吳姓男子否認犯罪,辯稱沒有違反對方意願,對方有同意讓他撫摸、接吻、打手槍。期間,吳姓男子還問他:「舒服嗎?」,而對方還回答:「舒服。」兩人在店裡待了4個小時。
不過二審法院認為當時兩人相約時並未言明發生關係,另外被害人在店裡也明確拒絕發生關係,但仍遭侵犯,因此改認定吳姓男子有罪,判刑3年6月。全案再上訴,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