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一點遇見,可以早一點結婚,而如果在二十多歲的時候並不曾遇見,則是可以先等一等,不必為了成全誰,迎合誰,而隨隨便便就草草找了一個人。
直到有一天,自己真的遇見了那個人,彼此感情到位,再去和對方真的讓一切塵埃落定。
晚一點,不會被別人笑話,不會總是有人投來很不友好的眼光,也不會總是有人各種說三道四,能被尊重,被理解,也被祝福。
離婚之際,也能自由。
和一個人結婚了,要是能夠一直比較的幸福,那麼當然不會有人想要離開。
而如果有一天,彼此的感情確實破裂了,這段婚姻再也走不下去了,在一起彼此都只是很痛苦,成為了相互折磨,這時候,在離婚這件事上,當然不該被阻攔。
不管是誰,都不應該過多干涉,而應該尊重當事人的意志。
可以有一段時間,來讓彼此冷靜,以確保彼此不是一時衝動,不是在賭氣,但是在那之後,當彼此都想清楚了,也應該可以自己決定去留。
選擇結婚,大家都是奔著一輩子去的,並沒有誰會想過離婚。
但是,當婚姻並不能再給彼此任何的滋養,只會帶來傷害,卻也沒有必要再繼續了。
走進婚姻,那是為了能夠過得更好,離開這段關係,同樣也是一樣的。
人生看似很短,其實也還是有著好幾十年,太多的事情,太多的感情,那都並不可能一直那麼的順遂,而是很容易生變,結婚的時候,要遵從自己的心意,後來發生了改變,也當如此。
結語
一生中,我們都是活在一個比較固有的世界當中。
都會認識不少的人,也會跟一些人,有著比較特別的關係。
有時候,我們不得不顧及很多,也不得不考慮那些人的感受。
即使如此,生活是自己的,很多時候,我們還是該自己去做決定。
不必輕易就選擇不結婚,但是如果真的有著這樣的打算,那也並不是不可以。
選擇了婚姻,可以選擇和一個人一直走下去,實在不行,也可以只是和對方走一程,在該放手的時候,就放過對方,更是放過自己。
自由,就是做自己想做的,按照自己的心意,也可以不做自己不想做的,對自己的人生,擁有絕對的主導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