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大姐,我也是沒辦法了,孩子已經生下來了,我能怎麼辦?」
年過四十,大偉也不想腆著一張老臉求人,奈何自家閨女不爭氣,在外面跟人有了私生女,男方一聽說出事了立刻躲回老家不見人,眼下也指望不上。無奈之下,大偉才找到大姐,想讓他們兩口子收養這個孩子,美名其曰:親上加親。
大偉心裡早盤算好了,他姐家裡就一個獨生女,再多養一個孩子也沒什麼。何況父母也都站在自己這邊,姐姐又從小對他就心軟,想來姐夫點頭也是遲早的事。
可惜人算不如天算,大偉低估了他那位外甥女的脾氣,得知舅舅想把私生女推給自家父母的時候,小姑娘衝冠一怒,直接在家族群里開懟:
「自己家裡狗屁倒灶的麻煩事擦不幹凈,就想禍害別人家?誰敢把私生女塞給我爸媽,過年我就拎著汽油上你家門!知道的是你們教女不嚴,不知道的還以為這是我生的私生女呢!想禍水東引,你們想得美!」
隨後,外甥女更是連夜坐車從大學回來,當著姥姥姥爺的面把話說清楚了,誰要是敢動搖她在家中的獨生女地位,那就準備明年今日給她燒紙吧!
一番話把大偉嚇得夠嗆,姐夫視外甥女為命,萬一有個好歹肯定要找自己拚命的,於是立刻灰溜溜的把私生女抱走了,再不敢提過繼的事。
事情曝光後,有些網友不理解外甥女的做法,認為她太激進,私生女好歹也是親人,怎麼能置之不理?對此,我只能說網友們低估了由收養形成的法律關係。
我國《民法典》第1127條規定,遺產的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、子女、父母,這裡的「子女」不僅包括有血緣關係的婚生子女,還包括夫妻雙方流落在外的非婚生子女,有合法收養關係的養子女,以及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。
也就是說,當大偉姐姐和私生女形成收養關係時,法律保護就會立即生效,等到夫妻倆百年之後,私生女就能分得部分家產,因為她是合法的養女,享有和親生女兒同樣的繼承權。
外甥女之所以憤怒,正是因為威脅到自身的利益,原本是獨生女的她一下子成了雙女戶,更糟糕的是,「小妹」還是剛出生,年齡差距之大足夠讓她成為媽媽,這也會讓她淪為風言風語的中心,憑空清白沒了,還要被瓜分財產,換誰能樂意呢。
最後,大家對此怎麼看呢?快說春你的觀點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