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電影《親愛的》原型孫海洋之子終於被警方尋回,分離14年的家人得以團聚,母子抱頭痛哭,影片中的遺憾終於得到圓滿結局。
本以為這會是幸福的開始,就像之前的符建濤一樣,壞人得到懲罰,孩子找回真正的家庭,曾經痛徹心扉的父母終於得以回歸安穩人生。可現實並未像大家想的那樣走向美好,當事人孫卓的發言很快讓事態變得失控起來。
這個年僅18歲的少年,先是表達了想留在養父母身邊的願望,又為了讓養父母避開法律的懲罰,要求孫海洋夫婦出具諒解書。為了防止像符建濤母親那樣,拒絕出具諒解書,孫卓還對廣大媒體表示,「如果養父母被抓,我會生氣!」
這一系列操作堪稱匪夷所思,圍觀網友更是目瞪口呆,不知道該說什麼好。
他只是找到了被拐的兒童,卻沒有真正找回自己的孩子
對孫海洋來說,尋子14年,兒子孫卓的一顆心卻全掛在養父母身上,這結局堪稱黑色幽默,荒誕可笑。當兒子要求他們出具諒解書的時候,夫婦倆心裡萬般苦楚湧上心頭,正如網友所說,他們只是找回了被拐的兒童,卻沒有真正找回自己的孩子。
面對孫卓的做法,網友的看法也分為兩個極端。
一方認為孫卓此舉是認賊作父。對於孫卓來說,買家是養父母,可對於網友來說,買家是兒童拐賣的始作俑者,是助紂為孽的倀鬼!
另一方則認為孫卓此舉無錯,因為在他心裡,養父母才是給他無盡父愛母愛之人。
據了解,購買家本就有兩個女兒,因為生不齣兒子,就買了孫卓傳宗接代。可以說,這是個重男輕女的家庭,而孫卓被拐後,生活過得很不錯,養父母重男輕女讓他享受特權,以至於他並不想改變現在的生活,也希望養父母能得到原諒。
你看到的只是一個數字,卻不知那是孩子14年的人生。
「我第一次上學,是他們陪著;我第一次跟同學吵架,是他們出面;我第一次考滿分,是他們為我慶祝;我第一次旅遊第一次交女朋友第一次學會愛人,都是他們在我身邊。」
這段話說的是父母,是至親,是舐犢情深。對孫卓來說,買家夫婦便是「他們」。
14年,這不只是一個數字,是養父母陪伴他從兒童到成年的14年,是充滿喜怒哀樂和人生寬度的14年。想讓他一夕之間跟養父母割袍斷袖,那未免太過殘忍。
他才十八歲,明辨是非之外,還有舍不去的親情,網友不該對他太過苛責。有些是非,得等到他為人父母后才能明白,我們能做的只有等待。
「你擔心啥,孩子小呢,養養就跟你親了。」
這是拐賣者最常說的一句話,買家擔心孩子不跟自己親時,他們總會用這句話來戳中對方的心聲,一個不懂事的懵懂稚兒,養成什麼樣子,還不是大人說了算嘛。
從一無所知的幼童到頂天立地的成年人,這中間能發生了多少故事,只要買家長年累月的付出真心,那自然能得到一個宛若親生的孩子。就算將來孩子知道了,那面對為自己提供一日三餐和衣食住行的人,他也不能說什麼,養育之恩大過天,有什麼好怕的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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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nextpage}正如孫卓,哪怕養母的話漏洞百出,哪怕他清楚養父母在撒謊,他依然會要求親生父母出具諒解書。更別提之前被找回的孩子郭剛,他甚至把親生父母拉黑了,這便是成年累月洗腦的結果,也是人販子和買家的狡猾之處:
「你找回了孩子又如何?他被我養大,始終站在我這邊!」
網友之所以反應激烈,只是看到了人販子和買家的陰險狡詐,從孫卓養母的發言可以看出,他們毫無愧疚之心,面對採訪只說自己的苦處和不容易,咬緊牙關撒謊裝無辜,這一切都讓網友感到憤怒!
大家並非譴責孫卓,而是希望孩子能夠明白的,買家始終是買家,他們不是養父母,對你的養育之恩也不值一提!
買家≠養父母≠養育之恩
在被拐賣的孩子裡,符建濤是最讓網友震驚的一個孩子,他和孫卓是被同一個人拐賣的,當時也不過四歲,但他一直記得自己的本命,把尋找親生父母的念頭埋在心裡,直到成年,有能力了,他立刻報警,並回到了親生父母的身邊。
「倘若我的父母還在,他們也會撫養我,也會栽培我、愛我、珍惜我……是你,剝奪了他們對我愛的權利和義務!是你,殘忍地分開了我和他們的親人感情!如果他們還在,我相信他們一定比你做得好!」
這是我在電視劇里看到的一段話,符建濤便是這麼做的,而孫卓卻還拎不清。
現實中,孫卓的親姐姐是名校博士,親弟弟是重點中學的學霸,孫卓本該擁有更好的人生,卻被養父母拖住泥沼,從此走向了截然不同的錯誤人生路。
「孫卓十八歲才上高一,他姐這個年紀時都考上重本了,更別說他弟了。」
網友對孫卓的現狀很是遺憾,原本該是蜜罐里長大的小少爺,卻被拐去農村當野小子,這種錯換的人生怎能不讓人遺憾?感謝養育之恩?孩子不追責就不錯了!
拐賣之路上,從來只有白骨森森,沒有溫情脈脈
「十幾年,養條狗也養出感情了,更別說人了!兩家都是父母,以後多往來不就行了?」
這是我在網上最常聽到的一句話,部分網友站著說話不腰疼,總是企圖道德綁架孫卓的父母,我對他們的觀點卻不能苟同。
在拐賣兒童這條道路上,有的從來都是白骨森森,鋪滿了孩子們的血淚和屍體。
大家看過《今日說法》嗎?2013年6月17日播出的專題是《黑暗中的尖叫》,講述的便是拐賣兒童的真實案例,被拐賣的孩子叫高健,天資聰穎,年僅四歲就記住了自己的名字和家庭住址,這導致人販子輾轉多家都沒能把他賣出去。
於是,在一個黑夜裡,這些喪盡天良的人販子把孩子給殺了。
而這種情況並非特例,被尋回的孩子之一趙永勇(被拐時7歲)曾親眼看到人販子把哭鬧不止的孩子從火車上丟下去,人販子陳蓮香也交代過,遇上不懂事的直接扔進河裡。
「不就是一個孩子嗎?丟了再生一個唄!」
這是人販子和買家的共同想法,別人十月懷胎誕下的孩子被當成物品交易,購買者會不知道手中的孩子是別人的心肝寶貝?會不知道自己的購買行為會讓另一對父母如墜地獄?他們若敢說不知,那老天爺一定敢降個雷劈死他們!
何況大家只看到了男童的生活,卻不知道有更多的女童被賣到了偏遠地區,有的成了童養媳,有的則去往更黑暗的地方,甚至化為拐賣之路上的冤魂,難以安息。
「買賣同罪」勢在必行
「別在這兒秀親情了!我不在乎他生不生氣,我只在乎能不能重懲買家!」
面對孫卓的生氣論,不少網友出離憤怒,他們理解孫卓的思想壓力,一方是養育自己長大的犯罪者,一方面是14年的養育之恩,難以抉擇很正常。說到底,大家也意識到不該把壓力轉移到孩子身上,這才便有了上面這種呼聲:與孫卓無關,是我們網友呼籲從重處罰!
這倒不是網友瞎忽悠,而是有據可循,想要遏制黑色交易,就要遏制買家源頭。
眾所周知,拐賣兒童市場之所以存在,是因為「買家」的需求,犯罪分子為了錢鋌而走險。倘若買賣同罪,那買家市場將會大幅度縮小,甚至覆滅。
隔壁日本之所以成為世界上拐賣兒童率最低的國家,正是因為他們推行「買賣同罪」,但凡涉及兒童誘拐案件,一律執法從嚴。日本人認為,買家父母才是萬惡之源,只要沒人買,那自然就沒有人再鋌而走險了。所以,希望大家不要被某些情感所裹挾,不要過分在意當事人的言論細節,避免讓事情重回情理糾葛的泥沼。
正如孫卓父親孫海洋所說,他不願意見買家夫婦,他只想把一切交給法律!我們也是一樣,只有從宏觀角度去看待這件事,才能儘快達到買賣雙方都要入刑的目的,我們孩子的安全才能再多一重保障!
最後,大家對這件事怎麼看呢?快把你的想法補充進來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