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女兒家相對好點,剛開始好點,沒有像兒子那邊索取,可知道我給兒子花了很多錢,就連工資卡都給了兒子後。女兒女婿就不爽了,也跟著向我要錢,他們沒有那麼啃老,就讓我承擔外孫女的舞蹈班培訓費,不過這數目也不小,一學期要4萬多,還有偶爾家裡要買什麼,會讓我贊助點,總得來說,女兒還是有點良心的。
但是我在兒女家輪流住了3年左右,存款就被兒子啃一點女兒啃一點,給啃得只剩5萬多了。有一次兒子炒股輸了,需10來萬去周轉,就打著我老房子的主意,說現在房價好,而我又在他們兩家輪流居住,老家也住不上,乾脆賣錢更好。
我沒答應,因為那是我和老伴唯一的房子,也是我最後的落腳地,沒了這房子,我不就等於沒了老窩了。於是,為了打消兒子貪念,我把最後的存款,都給了他。
就這樣,消停的好些日子,我以為錢花完了,一切都會平衡了,我也可以享清福了。然而,兩年前的一場疾病,卻讓我後悔了。
2年前,我在家洗澡時,突發腦溢血暈倒,幸好女兒及時發現,把我送醫。可由於淤血過多,很多沒辦法清淤,導致我身體出現不同程度的偏癱。以後能不能恢復,就聽天由命了。
腦溢血過後,我失去了自理能力,兒女對我的態度,也急轉直下,感覺我成了他們的累贅一樣,處處被他們嫌棄。尤其是在兒子家,我經常被兒媳責罵,說我偏癱後,給她們一家造成了很多麻煩,而她原本可以帶著一家人去旅行的,也因為我而耽誤了。女兒那邊也差不多,女婿開始厭煩我,叫女兒不要我來住了。
出院後沒3個月,兒女就提出要把我送去養老院,可我沒一點也不想去,跟兒女說,不想伺候我,那就請保姆伺候我吧。兒子覺得請保姆花銷大,他們承受不起,而我非要請也可以,那就把房子賣了,用賣房子的錢來請。
我更沒答應,明明兩兄妹都很有錢,一人出個2-3千,就可以了,為啥還要我賣房。最後我覺得兒女是靠不住的,於是就直接翻臉,要回工資卡,自己花錢請保姆在家養老。那會兒我的退休金也漲到6400元,除去保姆費4000元,剩下2400元供我和保姆吃喝是完全夠。即使不夠我也可以跟兒女要,這是他們應該給的。
回到家,請保姆養老後,我發覺在自己家比在兒女家,要自在很多,不用受氣也不用被嫌棄,每天有保姆伺候,活得很舒心。而我的腦溢血,也在慢慢恢復中,身體癱瘓的地方,也有好轉。
所以, 我覺得我沒有賣房是理智的,如果房子賣了,我可能就不會這麼自在了。但唯一後悔的就是,當初不該把老本都給了兒女,如果老本還在我手裡,也許我的晚年生活會更加幸福和舒心。
通過這一次大病,讓我明白這麼一個道理:人到晚年,守好這三樣東西,遠比依靠兒女更管用!
1、守好老本,人老了有錢比什麼都重要。因為退休後,我們除了退休金以外,就沒多少掙錢的能力了,而在往後的生活中,錢就是我們的通行證,沒有它就寸步難行,不管兒女孝順與否,老人有錢才會活得自在和幸福。
2、守好健康,人到晚年,要想活得幸福,健康也需要重視。有了金錢,沒了健康,一樣會很難過。疾病的疼痛雖然說可以花錢去解決,但並不是所有病痛都能治療好,且為我們除去痛苦的。而唯有我們好好注重身體,守住健康,才能減少疾病發生。晚年少生病,生活才能活得輕鬆和愉悅。
3、守好老窩,家是我們的避風港,也是我們最好的落腳地,沒了他就等於失去了歸宿。有人說,兒女有了房子,也算是老人的家。可是很多人卻不知道「兒女家從來不是父母的家」這道理,即使兒女再孝順,老人住進去也是「寄人籬下」。
總而言之,人到晚年,請大家守好老本、守好健康、守好老窩,這樣就能讓我們的晚年過得舒心和幸福,這也是比兒女更管用的依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