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於來的時候,帶了太多衣服那些,沒有給親家帶什麼禮物,於是趁著除夕白天,他們都在忙,我就讓女兒帶著我去周邊買點東西給親家,畢竟我做客人家,最少的禮節還是要有的。我見親家公跟我一樣,很喜歡喝茶,但是他們家沒有一套像樣的茶具,都是直接水壺泡茶的,所以我就買了一套茶具送給他們。
我以為他們會高興,畢竟這茶具也不便宜,一套好幾百呢,但是親家母接手的時候,卻臉色很怪,表現出為難和嫌棄一樣,推讓著不想接收,讓我很是難堪,最後我只好客套地把茶具讓女婿拿起來。
當晚年夜飯的時候,他們一家子都是有說有笑的,而我卻很難插上話題,只能一個人喝點小酒,埋頭乾飯,顯得格格不入。但為了融入這個幸福美滿的氛圍里,我就給在座所有人都發了紅包,但是讓我沒想到的是,發紅包本來是件值得高興的事,卻讓我引得親家兩口臉色更臭。
當時我每個紅包都包了50塊,而兩個孫輩的就包了200塊,我覺得這樣挺夠意思的了,在我們當地過年的時候,我發給親戚朋友都才二三十塊,最多也就50、100。可是,親家母就有點不愉快吧,直接給我來了個「打臉」,晚飯剛結束就給兩個孫子發了2000的紅包。
兩個孫子也調皮,在背後嘀咕說我這個姥爺太小氣,只給200元,還不夠買煙花呢!親家母也順勢在一邊吹捧:「我是親奶奶,當然給得多啊,而且以後這個家的所有東西都是給你們!所以你們要跟誰親啊?」而兩個孫子也異口同聲說要對爺爺奶奶親。這話讓我聽得很不是滋味。
事後我才得知,在女婿那邊過年發紅包都是非常大的,隨便都是一百打底,給自己親人孫輩之類,更是上千的。但我也很納悶,為啥我以前這樣給都沒事,一番了解後,更是讓我發現,原來這些年,我們給孫輩的紅包,都是被女兒動過手腳的,我們給200,女兒就會往裡面塞多800,湊一千給小孩。
那晚是我一整晚都沒有睡好,感覺自己做錯了一樣。第二天本想表示歉意,對兩個孫子好點,然後再塞多點紅包過去的,卻被親家母阻止了,說我一個人生活也不容易,用不著這麼破費了。
然後,除夕過後,我就被孤落了,孫子不跟我親,女兒女婿又各玩各的,顧及不了我,而親家兩口子又不停地接待親戚朋友,雖然都是差不多年紀的,但我卻融入不進去,因為他們說的話我聽不懂,用普通話交流又不是人人都會說得好,最後我就像個傻子一樣,只會賠笑或發獃,顯得十分尷尬。
我實在忍受不了這樣的氛圍,感覺還不如自己一個人在家過年呢!於是年初二的時候,我就提出了回家。
就這樣,來親家這邊大概才4天吧,我就深深感到後悔了,早知道會是如此尷尬地抱團過年,我就不該來的,雖然說我和親家之間,沒有很多明面的矛盾,但是一些行為態度上,卻讓我很是受傷,下一次女兒再邀約我過來,我是不會再來了。
一個人過年是孤獨了點,但至少我可以過得瀟灑自在,不會有寄人籬下的感覺,也不需要小心翼翼,看人臉色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