之前給壓歲錢時,都是吃了午飯後庭庭先給弟媳婦家兩個孩子壓歲錢,一人100元,之後弟媳婦給庭庭兒子100元。
但是前年春節發壓歲錢時,庭庭剛趕到母親家裡,弟妹就興沖沖地拿出來一個紅包給兒子,說是終於見到外甥了,趕快把壓歲錢給了。
庭庭見狀,準備把提前準備好的一個裝100元壓歲錢的紅包拿出來時,兒子打開紅包時,庭庭一看里面竟然裝了500元,這讓庭庭很意外。
當時庭庭就把掏紅包的手縮了回去,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變化,庭庭決定吃了飯後再給弟媳婦家兩個孩子紅包。
當時庭庭就徵求老公的意見,庭庭的老公說,之前都是每個孩子一樣多,既然弟媳婦給他們兒子包了一個500元的大紅包,他們也給弟媳婦家兩個孩子一人包500元的紅包算了。
但是庭庭想了想後卻反對老公的建議,庭庭說,如果這次她順著弟媳婦的路數,給弟媳婦家兩個孩子各500元,下一年弟媳婦給她兒子1000,2000元紅包了,她是不是也要同樣金額給弟媳婦家兩個孩子?
所以,庭庭說,她不能慣著弟媳婦這點,決定徹底打消弟媳婦的這個小心思,決定給弟媳婦家兩個孩子一人260元紅包,這樣兩家基本上持平,按說一個紅包裝250元正好的,但是250這個數字不好聽,就裝了260元的紅包。
庭庭把紅包給小侄子小侄女後,過了一會,庭庭看到弟媳婦的臉色不好看,想必就是看過紅包了,不過庭庭就當沒看到。雖然母親說庭庭這樣做有點過分了,給個壓歲錢還有整有零的,但是庭庭覺得不能慣著弟媳婦。
果然,到了第二年春節時,弟媳婦一直沒先給壓歲錢,庭庭給兩個侄子侄女一人100元後,弟媳婦也給了庭庭兒子100元,如今弟媳婦生了三胎,一人100壓歲錢挺好。
之後他們每年依然延續之前的每個孩子100元壓歲錢,當庭庭說了她的這個經歷後,很多朋友都覺得她真是明智,當時應對的也很理智,不然估計現在弟媳婦給的壓歲錢都漲到幾千了。
說到這裡,我想到了幾個網友分享的春節走親戚時,給孩子壓歲錢的經歷,和庭庭的經歷挺相似,看完之後,我就感覺大人給孩子發壓歲錢成了一個博弈,甚至成了有的人「賺錢」的方式了。
其中一個網友說:「前年我給我老公姐姐倆孩子一人2000,她回我倆孩子一人800,去年我想乾脆一人1000,她回我一人600,今年我直接給600一人,她愛怎麼給怎麼給,沒見過這樣的,不懂禮數。」
還有一個網友說得更有趣,她這個大姑姐和她弟妹之間因為給孩子壓歲錢的事,弄得很尷尬:
她弟媳家三孩子,以前都是每個孩子一個紅包300,前年弟媳突然包了500給她兒子,她只能回3個500,他們那裡是除夕給壓歲錢,初一給紅包,也就是她總共回了3000元給媳婦家孩子。
第二年,她還是選擇包300元一個紅包,結果吃完年夜飯回家後,她兒子把紅包給她時說:「舅媽給了紅包後又收回去,過一會又還給他了!」,她打開紅包看見裡面的300,就一下子明白了,弟媳一開始應該是包了500元給兒子,發現她這個大姑姐給自己三個孩子的是300元紅包後,就收回兒子的紅包拿走了200,她心裡就覺得可氣又可笑。
類似這樣春節給壓歲錢,因為雙方家庭孩子數量不一樣,壓歲錢給多給少的問題時弄得尷尬不愉快,甚至有的親情因為壓歲錢的事生了嫌隙,確實挺不值得。
其實,關於發壓歲錢,相比北方城市,動不動就是幾百,上千,幾千的壓歲錢,我覺得南方那邊的風俗挺好,給孩子壓歲錢就給10元或者20元,就是表達長輩對晚輩的美好祝願,另外壓歲錢不多,也可以讓孩子自己保管,讓孩子零花。
這樣發壓歲錢時就少了攀比,親戚朋友之間也不會因此發生尷尬的事,孩子收到壓歲錢也歡天喜地,這樣過春節才能歡歡喜喜,彼此親情更進一步,友情更加篤厚,不會因為一點壓歲錢讓彼此弄得不愉快,而是皆大歡喜的局面。
總而言之,過春節就是想要親朋好友之間團團圓圓,快快樂樂,在發壓歲錢這件事上,實在沒辦法改變,就本著「吃虧是福」的原則,正所謂:「吃虧是福,難得糊塗」。
你覺得上面庭庭的做法機智嗎?你贊同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