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十幾年前,經過一次失敗婚姻的我,帶著12歲的女兒嫁給了喪偶的田大林。
那時他兒子已上初中,但這孩子不喜讀書,勉強讀了個職校就出去打工了。
而我女兒從小學習優異,讀的是重點高中,還考上了重點大學,之後又被保研,畢業後順利地找了份高薪工作。
說句心裡話,田大林在倆孩子上學的問題上,還是能一碗水端平的,考到哪他就能供到哪。無奈他兒子不是讀書的料。
每每說起這些,田大林就嘆氣。好像覺得我女兒上學花了許多錢,而他兒子沒怎麼花錢,總覺得虧欠兒子似的。
女兒參加工作後,談了個男朋友。那男孩長得帥,各方面的條件都不錯。唯一不好的是,他家是外地的,女兒和他結婚,意味著要隨他到外地。
我不想女兒遠嫁。可女兒十分堅持,我拗不過她。
於是,在談婚論嫁時,我賭氣開口要了30萬塊彩禮,並故意告訴男方這彩禮是不帶回去的,沒想到男方竟然答應了。
其實我也沒想著截留這錢,只是怕女兒在外地受委屈,這個錢我幫女兒存著,以防不測。
2
女兒出嫁後,我也退休了,就在小區門口開了家棋牌室,田大林在單位當電工。
這時,田大林的兒子也談了個女朋友。女孩還是我們一個小區的,彼此都認識。
田大林很滿意,有天晚上他跟我商量,說想給兒子在外面買個房子。我一聽心裡就不舒服。並不是說兒子不是我親生,我就另眼相待。
前年拆遷的時候,田大林的舊房子賠了一套三居室和一套兩居室。
當時,我考慮到女兒過年過節,回來要住幾天,就提議我們住三居室的房子,那套兩居室的留給他兒子以後結婚用。
可田大林不同意,他說三居室的留給兒子結婚用。反正我女兒也不常回來,可以將就一下。
我心裡雖不情願,但想著自己是後母,說多了傷感情。
想著兒子年齡也不小了,還花重金把房子給裝修好,一旦談了女朋友就直接結婚。
如今田大林兒子談的女朋友是同一個小區的,並且工作單位也在附近。這還有必要到外面買房子嗎?
再說,這些年,我倆存的錢,裝修完兩套房子,剩下的只夠兒子結婚用。這要是買了房子,那結婚的費用怎麼辦?何況我們的錢也只夠給付個首付,將來貸款誰來還?
可田大林說,他兒子上學沒花多少錢,再說他女朋友也提出買房。還說買個房子,女方家彩禮可以少給或不給。至於貸款,叫他們自己還。
我一聽就明白了,我女兒上學花得錢多,他兒子花得錢少,田大林心裡不平衡。我心一橫,給他買,叫他心裡平衡,看他以後還有什麼話可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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