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顧:我幫弟弟照顧孩子,老伴怒:住11年了,再不送走就離婚

2023-01-26     言諾     7631

回顧:我幫弟弟照顧孩子,老伴怒:住11年了,再不送走就離婚

回顧:我幫弟弟照顧孩子,老伴怒:住11年了,再不送走就離婚

麗英是家裡的長女,在她18歲那年,父母又給她生了個弟弟。

農村人本身就對男孩比較看重,再加上麗英大弟弟那麼多,所以弟弟剛一出生的時候,爸媽就對麗英講:「以後如果我們不在了,你一定要照顧好弟弟。」

其實麗英的爸媽在生二胎的時候,都已經快五十歲,再加上那個年代生活水平也不好,醫療條件也很差,所以還沒等到老二成年,麗英的爸媽就相繼去世了。

這一年麗英34歲,弟弟16歲,父母一走,給弟弟娶妻生子的重擔,全都壓在了麗英的身上,二老只留下了一處又破又舊的老房子,也沒有任何的財產。

兩年後,弟弟18歲,自己談了個女朋友,由於年少不懂事,弟弟的女朋友意外懷孕了。

弟弟把這個消息告訴了麗英,麗英又氣又喜,可是現在也沒有什麼應對的法子,只能硬著頭皮結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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麗英就給老公要了3萬塊錢,給弟弟辦了一個還挺體面的婚禮,而弟弟一分錢都沒有花。

那是2001年,3萬塊錢不是一個小數目,麗英的老公心裏面有點不舒服,她對麗英說:「這個錢算是給的,還算是借的?」

麗英說:「當然是給的啊,這是我的親弟弟,我父母又不在了,幫他結婚是我的任務。」

看到老公有點不高興,於是麗英就說了:「他都結婚了,以後也沒啥事了,我也不會幫他什麼了。」

聽到麗英說這話,老公才寬了心。

時間又過去了五年,這一年麗英43歲,弟弟又找她幫了一個忙,就是因為麗英幫的這個忙,導致麗英差點離婚。

事情是這樣的,這天,弟弟打來了電話,他說:「姐,我兒子你能不能幫我照看一下,因為我和你弟媳都得上班,也沒人接送他。想了一下,覺得你平常也沒啥事,想讓你幫我照顧一段時間。」

麗英沒有考慮,一口就答應了。晚上,弟弟把五歲的兒子送了過來,臨走的時候,還給了麗英500的生活費。

弟弟說:「姐,真的麻煩你了,這是生活費,以後只要在你這住,每個月都會給你500。」

「哎呀,咱倆這關係,還用得著給錢嗎」,麗英反倒是有點不好意思了。

麗英的老公回到家之後,看到自己小舅子家的孩子竟然在自己家,就問麗英怎麼回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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