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終還是小姑子去照顧,但在住院中,婆婆也是對小姑子多有不滿,動輒罵罵咧咧,罵道女兒不如兒子孝順,但最終,她那孝順的兒子也沒來看她一眼,高希希有時候覺得,她這位婆婆也挺可憐的,饒是這樣,也動搖不了高希希與丈夫離婚的決心。
離婚冷靜期過後,婆婆也順利出院。但前夫卻因為不想照顧婆婆,將婆婆送到了小姑子家中。由於婆婆十分跋扈蠻橫,導致女婿對此也頗有怨言。甚至打起女婿存款的主意,想要剝削女婿一點回家送給兒子。最終,連她女兒都受不了了,把她趕了出來。
因為婚房是高希希家買的,所以離婚後只是前夫搬走,高希希還是住在這兒,因此,婆婆找上門的時候高希希一點都不覺得奇怪。
「希希,媽沒處可去了。」婆婆終於意識到自己無處可去,回來討好高希希。
「媽,您還是走吧。」高希希說道。
「我有退休金。」婆婆慌忙說道:「媽不會再管你要錢了。」
「晚了,阿姨。」高希希拿出離婚證說道。
誰知婆婆卻破口大罵,惱羞成怒道:「就你這種小蹄子還敢跟我兒子離婚,我看離了婚誰要你?嫁到我們本來就是你的福氣,你有什麼好是我們家惦記的,你也配?我配!」
最終,婆婆被高希希拿著離婚證打出了門。
後來啊,後來聽說婆婆被送回鄉下,她自以為對她好的兒子親手把她送回去的,要麼鄉下,要麼養老院,婆婆只能灰溜溜地回了鄉下。
沒有誰就要一直付出,金錢換不來真正的感情。
1、當下的社會物慾橫流,利益幾乎成了所有事情的催化劑,其實無論是哪種關係,它的本質都是滿足與被滿足。沒有誰願意一直犧牲自己滿足他人,也沒有可以做到真真的無私,就像高希希與婆婆之間,兩人從陌生晉級到婆媳關係已是不易,本身從陌生人一下子升級為家人,本就沒有過多的情分,高希希卻被要求每個月上交兩千,而且加以辱罵和指責,這是讓高希希難以接受的。用金錢控制別人,就會被金錢控制,兩眼蒙蒙,不知前路。
2、婆媳之間並不互相虧欠。兒媳沒有每個月上交兩千塊錢的義務,而婆婆兒女雙全,也沒有義務一定要去婆婆床前照顧,人與人之間靠的是情分,正是因為這一份情分在,彼此之間的距離才會縮短。倘若有人一直傷害這份情分,把別人對自己的好當作理所應當,那這種人到最後也會被所有人都嫌棄。正如高希希的婆婆,親生女兒倒是願意照顧她,但她並不放在眼裡,直至最後被趕出來才後悔。如果當初婆婆能夠善待高希希,我相信,也不會是這個結局。所以人還是要為自己的後路著想,不要斬盡殺絕,做人留一線,否則到頭來發現沒有半點回頭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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