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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女兒做出了表態,接著就是二女兒,大女兒是不想回,二女兒是不敢回,二女兒的感受和大女兒是一樣的,二女兒嫁的老公沒有大姐的老公有錢,只能算是小康家庭,可是每次回娘家,父母也是會找她們拿錢,根本就不會落下她們。
第一次回娘家,父母找大姐要了5萬,找二女兒夫妻要了3萬,這第一次已經讓二女兒有些害怕了,結果第二次過年,他們又讓二女兒出5萬給他們過年,大女兒雖然心裡不高興,但還是給了,因為大女兒的條件是最好的,但二女兒實在不想給,所以大過年的二女兒和父母吵了起來,那個年二女兒過得很不開心,後來二女兒就不敢回娘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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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女兒是不想回娘家,二女兒是不敢回娘家,三女兒是回不起娘家,每次回娘家,就會被父母剝削一番,就會和老公大吵一架,這娘家每回一次,娘家人就要問她要一次錢,和老公的婚姻就會出一次裂縫,她是真的回不起,老公明確說過,這樣偏心兒子輕視女兒的娘家以後別再回去了,要是再回去,就別怪兩夫妻感情不好。
丈夫都這樣子說了,三女兒當然不敢回去了,本來她嫁得就不夠好,每次回去父母都不掩飾對丈夫的嫌棄,認為丈夫做不了大事 ,掙不了大錢,怪三女兒眼光不好,嫁了個沒用的丈夫,後來三女兒也不敢再回娘家了,再回去父母也是一邊要她拿錢出來,一邊嫌棄她嫁了一個沒用的丈夫,這娘家她真的是回不起。
結束語:
三個女兒就這樣達成了一致,6年未回娘家,父母剛開始沒覺得有什麼,後來兒子兒媳一到過年就回岳父岳母家,他們才意識到很孤單,這時候他們才想起了女兒,可惜女兒們早就對他們失望了,不願意再回娘家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