再說住在一起到時給兒子照看孩子也方便 ,等孩子上幼兒園了,我們到時候手頭也寬裕了,再買一套小的房子,和女兒一起住。
沒多久兒子就談了一個女朋友,兩個人相處的還不錯,女孩也到我們家來過,有時還會在我們家住。
今年國慶節的時候,我們和女孩家商量結婚的事,女孩爸媽說,可以先訂婚,然後我們就按女孩家的要求舉辦了訂婚宴,還給女孩買了訂婚戒指。
訂婚宴過後,兒子和女孩就去領了結婚證,然後就差舉行婚禮了。
小兩口最後商議說春節前舉行婚禮,因為那時雙方都是假期,春節期間人也多又熱鬧,我們也很贊成,反正房子都準備好了。
進入臘月,我們兩家就開始商議結婚事宜,按照女方的要求,我們送了18萬的彩禮,我們本以為這樣的就夠了。
誰知女孩又讓買車,我們原不打算買的,因為家裡已經有一輛車了,是老公的,也才買沒幾年,如果兒子結了婚,就讓他們開了。
我們就讓兒子給女孩說明我們的意見,可女孩不同意,並說一個家就一輛車太不方便了,現在誰結婚不買一輛車。
我們想想覺得也是,現在年輕人結婚確實是車和房都得有,為了達到女孩滿意,我們還是狠狠心貸款買了一輛16萬的車。
車買來後,我們就去看結婚的黃道吉日,我們定好日子後,就讓兒子告訴女孩。
可就在這時女孩又提要求了,她說她不想結婚後和公婆住在一起,當兒子轉達女孩的這個要求時,我和老公都挺意外的,因為女孩從和兒子談對象時,就知道我們家只有這一套房子,現在竟說不和我們住一起,那意思就是讓我們走唄!
我和老伴真心寒,但為了兒子能順利結婚,我們還是搬了出來,重新又租了房子。
原以為這樣就會讓未來兒媳滿意了,萬萬沒想到她又提出了新的要求:她要我們重新裝修婚房,也就是我們買的這一套房。
我一聽簡直驚呆了,這明明是剛剛裝修好還不到三年的房子,一切還都是新的,為什麼還要重新裝修呢?再說這馬上都要結婚了,再重新裝來得及嗎?
我問兒子怎麼回事,兒子說女孩不喜歡我們鋪的地板磚,她說顏色不好看,還有衛生間和廚房都不是她喜歡的樣式,甚至還有沙發和床,她都要換新的。她說她不要住舊房,她要住新房。
我無語了,這怎麼就不是新房了,地板磚要砸了重新鋪,這得多麻煩,當初我和老公可是跑了所有的建材市場,才挑中的當時最流行的材料和顏色,兒子的床當時買的一萬多,沙發和茶几加起來也有一萬多,當初裝修和家具加起來差不多30多萬了,現在卻要重新裝,再重新買家具,這不是浪費嗎?說著容易,真要重新 裝,那又是一大筆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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