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親將房子過戶給女兒,保姆:跟你父親是夫妻,這房子歸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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吳女士是長沙一所大學的教授,由於父親年邁,自己也沒有時間照顧,就給父親請了一位保姆。
保姆姓羅,是位中年婦女,手腳勤快,對父親照顧得挺好的,吳女士也非常滿意。
可是不久之後,吳女士發現姓羅的保姆,竟然跟父親同居了,並瞞著她跟父親領了結婚證。
吳女士的父親近八十歲了,母親去世得早,父親一個人生活也孤單寂寞,有個女人在身邊照顧他,比子女在身邊更貼心。
因此,吳女士對此也沒有追究,如果父親再婚能幸福的話,未嘗不是一件好事。
可是事情的發展讓吳女士惶恐不安,也讓她十分氣憤。
父親和保姆結婚後,工資卡被保姆拿在手上,而是每個月退休金一到帳,就被保姆轉了出去。
而且保姆不像之前那樣照顧父親了,經常不在家。
父親沒有生活費,吳女士和丈夫只好每個月都在資助。
吳女士還打聽到,保姆跟父親同居後才跟自己丈夫離婚的。
姓羅的保姆婚後,一直慫恿父親將房子轉到自己名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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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過以上種種,吳女士有理由相信,保姆並不是真心跟父親一起生活,而是圖謀他的財產。
吳女士的父親也沒有糊塗,於是,將房子偷偷過戶給了吳女士。
保姆羅女士知道後,十分生氣,要找吳女士討說法。
自己跟她父親已經是夫妻關係,房子理應由她來繼承。
而且吳父答應過自己,百年之後,房子會留給她。
一定是吳女士耍了手段,強迫自己父親將房子過戶給她。
連吳父也表示,自己是不願意把房子過戶給女兒的。
吳女士表示很委屈,自己並沒有逼迫父親將房子給自己,是他主動將房子過戶給她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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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什麼吳父出爾反爾,言行不一致呢?
自從保姆羅女士得知丈夫將房子過戶給女兒之後,就常常在家了。
時不時勸說父親讓他把房子要回來,並讓父親簽下協議,讓她有房子的永久居留權。
吳女士認為保姆跟父親年紀相差30歲,壓根就不可能有真感情,保姆只是圖他的財產而已。
羅女士卻說自己是真心喜歡吳父,欽佩他學識淵博。
吳女士和繼母為了房子的事情,鬧得不可開交。
繼母甚至不讓她見父親,有時還當著父親的面打她。
無奈之下,吳女士請了社區工作人員進行調解。
調解人員詢問吳父是否希望將房子要回來?吳父沉默不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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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實吳父的意圖很明顯,希望妻子和女兒能夠和睦相處。
也許老人生活孤單寂寞,希望有人相伴。
但是保姆的人品,吳老漢也是知道的,只怕給了房子,她就會立即遠走高飛,不如乾脆給女兒。
讓妻子擁有永久使用權,這樣就可以讓她留在自己的身邊。
吳老漢打著如意算盤,結果事情發展不是他想的那樣,左右為難。
明知道保姆人品有問題,就應該遠離,而不是跟她發生關係。
最終鬧得家裡雞飛狗跳,經濟利益捆綁的感情,都是經不起考驗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