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是,當初我定的規矩,那還不是因為現在的女人都愛占便宜,住著婆家的房子不說,辦家裡事情的時候,要求男人來出錢,自己的工資卻留著自己花,我要是不定這規矩,這便宜都叫你占盡了!」
婆婆非要把兒媳當外人,蠻不講理,李文潔也不想多說話,直接指明她一定要離婚。
「離婚之前,你可要想清楚了,當初這房子,是我家全款買的,到時候,你可一平米都分不到。」婆婆見兒媳不說話,開始用房子來威脅。
李文潔可沒有氣糊塗,說道:「當初,我們家付了裝修和家具的錢,要是離婚,你們家,必須要把這錢折現了還給我!」
誰知,婆婆不認這事,非說這是她們家自願的,要是李文潔選擇離婚,那就是白白搭了錢。
李文潔見婆婆這麼不講理,也就沒繼續談下去,第二天,李文潔直接找到丈夫去了民政局,顯然,丈夫已經聽了婆婆的教導,在財產分割的時候,什麼也沒有給李文潔。
李文潔也不是吃素的,直接叫了裝修公司,把婚房裡的家具,裝修都搬走了。
婆婆以為自家占了便宜,結果一看眼前的毛坯房,傻眼了。
現在的人,在家裡人的催促與逼迫下,容易在感情上馬虎,相親這種快節奏的結婚方式,固然有長輩們眼光的加持,但是仍然需要自己擦亮眼睛,尋覓佳人。
那樣才不至於在結婚之後,發現對方缺點連連,實在無法忍受,才後悔莫及。
一個男人是一個家裡的主心骨,頂樑柱,承擔起一個家的責任,是男人生來就被賦予的使命。
再加上女人的細心照料,兩人分工合作,在性格上互補,在生活中互相幫助,才能幸福地生活在一起。
結婚是兩個人的事情,也是人一生中的轉折點,在這之後,就需要變得成熟穩重起來,自己承擔家庭責任,而不是像一個長不大的孩子一樣,只會一味地聽母親的話。
兒媳是要陪伴兒子一輩子,不是外人,作為婆婆,應該用同樣的標準對待兩人,切不可雙標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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