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小璐寺廟修行惹爭議
那之後,上司太太與作者一直保持著聯繫,卻將女同事拉進了黑名單。
論樣貌,作者自認不及女同事甜美可人;
論打扮,當日也遠不及女同事吸睛。
但最後贏的人,卻是她。
而女同事,恰恰就輸在「不得體」上。
在社交場,不懂得用合適的服飾配合合適的場景,缺乏對對方尊重的同時,也很難獲得對方的尊重。
將任何場合都當做自己的秀場,肆意散發性感、強凹身材,更會不經意間被視作雌競,為自己樹敵。
小S一向大膽、玩得開,純粹性格問題,倒也不至於被非議。
包括她之前與大S前夫汪小菲貼面熱舞,也無可厚非。
可她在林志玲婚禮上,強行要與林志玲比美,卻會讓林志玲和在場嘉賓,都頓感尷尬。

她拉著林志玲老公到處轉圈圈,上下其手,還不分場合地作為一個「過來人」,勸告兩人儘快「造人」,這種做法就有些一言難盡了。

雖在事後,林志玲夫婦都極力為小S解釋,但卻依舊沒能抵擋網友的罵聲:
在這樣盛大的場面上,喧賓奪主,太丟人了。
原本,小S淚灑婚禮現場,讓人不由聯想到她不幸福的婚姻上,是能被同情的。
但卻因為不得體的舉止被罵,挺虧的,但並不冤。
形象設計師黑瑪亞曾說:
有一件事比漂亮更重要,那就是得體。
相比好看的皮囊,得體的言行舉止更能拉近與別人的距離;
在不同的場合穿不同的衣服,合時宜的互動,也更容易獲得好人緣。
無底線恃靚行兇,往往會將路越走越窄。

大眾審美眼中,漂亮,從來不局限於一種模樣。
低胸裙、露背裝、高叉旗袍只要穿對了場合,是能獲得艷羨和喝彩的。
但若是將之穿到莊嚴肅穆的場合、或是田間地頭、交通要塞,那便不怪別人喝倒彩了。
淺層次的鬥豔,只是外表的炫耀;深層次的比美,才是骨子裡的優雅。
漂亮唯有在恰當之上,才能畫龍點睛,否則就只是空有其表。
相較而言,漂亮從來不是最重要的選擇,得體比漂亮重要多了。
也許,有人會用穿衣自由去反駁。
但首先,這世上所有的自由,都是有原則和底線的。
穿衣自由,是有權主宰自己的身材和穿衣風格。
我可以穿短裙,也可以穿長褲; 我平胸也可以穿深V,我胖也可以穿露臍裝; 女生可以穿工裝褲,男生也可以穿裙子……
但這種自由是在不影響其他人,不對別人造成影響的情況下應該有的選擇自由,
一旦越界,便會招致不必要的麻煩。
比如公司去面見重要客戶,一眾人西裝革履,偏有人穿泳衣;
去參加朋友葬禮應穿黑色,卻偏有人穿紅裙。
這就顯然違背了自由的底線。
真正的衣著自由=得體有分寸的自由,絕不是肆意揮霍別人容忍的底線。
穿衣自由,是摒棄世俗約束,想穿什麼就穿什麼;
穿衣得體,則是在不同場合穿不同的衣服。
本就沒有不該穿的衣服,只有穿錯的場合。
一味將穿衣自由,視作「我可以到大街上裸奔」,或者我可以在任何地方想露就露,
這只會像跳樑小丑一樣被圍觀,淪為笑柄。
穿衣自由與穿衣得體並不對立,反而是相輔相成的關係,只要遵循穿衣得體,可以在任何時候實現穿衣自由。
說到這兒,正好今天看到一個孫怡的熱搜。
孫怡最近也去了西雙版納,穿得跟李小璐一樣是清涼的露背裝。
而她卻被全網夸漂亮,身材好。


李小璐卻被質疑了好幾天。

這種兩極化的評論,也恰恰顯示了網友的態度:
不是不接受這種著裝,只是不接受有人在寺廟前這麼穿。
衣著審美是私人行為,但因為著裝是呈現在大眾面前,所以並不能完全私人化,憑一己心意而行。
如果你也認同不妨點亮「在看」,千萬別讓不得體的放飛自我的打扮,將自己變成輿論的活靶子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