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算趕走岳母接來母親,不想弄巧成拙,反被妻子趕出門:我的房

2023-02-05

打算趕走岳母接來母親,不想弄巧成拙,反被妻子趕出門:我的房

01

小瑪(化名)與丈夫結婚五年,女兒三歲,正是快上幼兒園的年紀。

在周圍不太熟的鄰居眼裡,這算一對「模範夫妻」,年紀輕輕,工作穩定,生活水準差不多城市中產。趕上二胎放開了,許多人都想著他倆可能要再添個小的呢。

同學朋友們也是這樣認為的。畢竟小瑪當初和她老公談戀愛時,是朋友圈裡公認的「戀愛腦」。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八個字,她的好姐妹都快說爛了。

可小瑪拂了所有人的意——她居然指著老公惡狠狠地說:「今天就離婚!你明天就搬走!」

小瑪不是傳說中的「戀愛腦」嗎?她這是怎麼了?

02

小瑪算那種不多見的快意恩仇、敢愛敢恨的姑娘。

朋友們戲稱她為「大姐大」。總之有需要幫忙的,有需要聊天的,哪怕大半夜想叫人家出來吃個飯呢,「大姐大」幾乎是有求必應。

可「大姐大」的戀愛故事,可謂是令人大跌眼鏡。

小瑪大學快畢業才頭一回談戀愛。談戀愛是好事,朋友們也頭一回見到這麼溫柔可人還羞澀的小瑪,於是打趣地打趣,開玩笑地開玩笑。

結婚一畢業,很多學生工作都還沒定下來呢,小瑪居然大大方方告訴了所有人一個重磅消息——「我要結婚了。」

這可嚇得大家不輕。畢竟大學畢業正是拼搏青春的時候,小瑪這個平日最「虎」的姑娘,居然一畢業就要轉型做「賢妻良母」了?

更何況,她的那個男朋友,學校學校不如她,工作工作很一般,家境家境差一截——爹媽那輩才從農村走出來,在附近的小縣城打工。

朋友們也都知道,平時約會的耗費幾乎也是小瑪在出——原本是打算AA的,畢竟現在的大學生很多都這樣。可了解到自己愛的男人家裡居然比自己家差那麼多後,小瑪憐憫了。

或者說,「聖母心」了。

因此,聽她說自己一畢業就要結婚,有的朋友都嚇傻了,忙不迭地勸她不要衝動,不要感情一上腦就做蠢事,至少先忙工作發展,倆人可以再談著看看。

小瑪就不。她當時覺得自己頭回談戀愛,頭回知道愛一個人是什麼感覺,她太想永遠和男朋友在一起了——一分鐘她都不願意多等了!

小瑪父母肯定不同意閨女這樣瞎胡鬧。可說也說了吵也吵了罵也罵了,小瑪這笨丫頭連不讓結婚就「斷絕親子關係」這種話都講得出來。

老夫妻終於妥協,剛好給獨生女買的新房下個月就還清房貸,就當陪嫁吧。

就這麼一個女兒,不慣著還能咋的?

克服種種困難後,小瑪真的與男友成婚,現在該改口叫他「老公」了。

畢竟老公家裡稍微困難一些,上頭有一個哥哥,所以供出他這麼個大學生不容易。小瑪體恤老公。以她的家境,彩禮怎麼也要二十萬,陪嫁當然也給二十萬。但這對於老公一家必然是個有些嚇人的數字,她便自作主張鬆了口。父母見女兒這樣,只能說,兩萬就行。

兩萬?兩萬他們也不一定能拿出來啊?小瑪開口:「就兩千吧,兩千塊我帶你出去吃頓好的,你就能娶我了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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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伙自然高興地跟什麼似的,才兩千就能娶媳婦,這媳婦工作收入也比他強,大機率養家主要落在媳婦身上。更重要的是,媳婦的陪嫁除了真金白銀的錢,還有一套嶄新的房子啊!

地段不錯,通勤方便,在省會城市。他可是他們家第一個住進大城市裡的人了!

朋友知道小瑪這人的「自作主張」,都快氣得不想理她了。他們仿佛提前當了回父母,卻有了小瑪這樣的孩子。此刻,他們堅定地與小瑪爹媽站在一起!

這之後,結婚,蜜月,懷孕,生女,看似順遂平安,其下卻暗潮湧動。

平時的小事便不說了。真正打擊到小瑪的,是「生女」這件事情。

彼時她正懷孕,婆婆忙著照顧剛生產完的大兒媳,說自己顧不上她,小瑪的母親卻自告奮勇地來了。

就這樣,小瑪與老公一間房,未來的孩子一間房,媽媽住剩下的那間房——或者說只是書房,堆書籍雜物用的,裡頭剛好擺了張單人床。

做媽媽的才不挑。只要能照顧好女兒,怎樣她都願意!

終於,孩子出生,是個女兒。

小瑪自己就是家裡的獨生女,知道有人重男輕女,但她沒怎麼遇到過,更發自內心理解「生男生女都一樣」——都是她的孩子,有什麼好嫌棄的?再說,她私心裡還挺想就生女兒的呢。

可她老公不是。匆匆出門打了個電話,然後表情怪怪地回來。

憑小瑪對自己老公的理解,他應該不至於嫌棄她生了個女兒,更何況從科學角度來講,孩子的性別本來就是男方決定的。但她好奇老公為什麼突然變得這麼不自然,和平常不一樣。

她問是給誰打電話,老公說,給他媽。

小瑪覺得,畢竟才出農村,或許婆婆真的有一點更想要孫子吧。

一頓滿月宴,讓她認清了婆婆。

賓客滿座,小瑪這個新媽媽也高興。公婆也來了,正和他們自己家關係近一些的親戚說話。

「唉,這兒媳不行,肚子不爭氣,不如我。我還一生就是倆兒子呢!」

這是小瑪無意間聽到的談話內容。

她僵了一瞬,但還是繼續忙自己的,沒有戳穿,也沒有告訴老公。

這是小瑪所做的第一件不那麼「大姐大」的事情。

轉眼,女兒三歲,小姑娘成長期間,小瑪的父親去世了——但孩子還小,她顧不上悲痛,母親也一切緊著小瑪來,直接住到女兒家照看小外孫女了。

這幾年,生活總是零零碎碎的。小瑪的「愛情濾鏡」似乎褪去,她不再「戀愛腦」了。

偶爾吵架,日子平淡。女婿工作還是那個樣子,不做家務毛病還多,花錢稍微有點大手大腳的。女兒卻升級了,短短几年就成為了公司里的小領導。

小瑪的媽媽有些不滿,卻為了這倆孩子的婚姻和諧,她沒說。

很快,二胎放開。別人都想著小瑪年輕,頭胎生完已經恢復好了,應該還會生個小的。

小瑪才不會。她工作越來越忙,女兒越來越大,老公還是那麼不頂事——工作稀鬆,不幹家務,花錢還大手大腳的。她能養住這個女兒就不錯了!

可老公家裡,準確來講是她的婆婆,卻出了岔子。

那位大兒媳又生了孩子,已經三個了,一直是婆婆過去照顧。結果最近不知道兩人因為什麼事情鬧得不可開交,婆婆不住大兒媳家了,也不想回自己家,必須要來小兒子這兒,怎麼勸都不行。

這婆婆還說了,現在可以生二胎了,小瑪不爭氣,頭胎是女的,她要專門過來給小兒媳調理調理。

小瑪真都快氣笑了。

別的不說,單說婆婆要來這件事——一共三個能睡人的房間,婆婆一來,她媽媽就沒地方去。而且女兒的臥室早早布置好,精緻漂亮,小孩兒很喜歡,又獨自睡慣了,肯定不可以和姥姥或者奶奶一起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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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瑪嘆一口氣,對丈夫講,可能招待不了婆婆,或者等她媽媽每年固定回老家待半個月的時候,再把婆婆接過來?

結果呢?這軟飯老公一下就生氣了:「你媽都住多久了?我媽來住過嗎?你就這麼區別對待?」

小瑪很疲憊:「你媽當時也不願意來啊,我媽就……」

老公打斷她:「她是咱媽吧?那她想來就來,想不來就不來,有問題嗎?再說了,你一個做媳婦的,不就應該孝敬婆婆嗎?這也是我家,我就不能接我媽?」

小瑪想起老公往日種種作為,似乎突然被他那句「應該孝敬婆婆」給點燃了,她沒好氣地開口:「呵,你家?你媽給你掏錢了?哦,反正我媽給我掏了。」

老公被這話氣了個半死,一巴掌就打到小瑪臉上。兩人都愣住了。

老公可能在後怕,小瑪卻有些奇怪——她低頭沉默了一會兒,突然笑出聲了!

「哈哈哈哈哈哈哈!我媽一會兒就回來了,所以,」她話沒說完,先給就隔了兩個小區的堂哥打電話,匆匆叫他過來,又繼續對老公說:「所以,你快點收拾,咱們今天離婚,你麻利的明天搬走。」

這小伙兒萬萬想不到事情會發展成這樣——他不就打了她一下嘛!怎麼就要離婚啦!

看這位老公——馬上成為前老公的老公半天不動彈,小瑪估摸著堂哥到的時間,終於毫不客氣地開口:「你最好快點滾,這可是我的房。」

小瑪在這一刻,終於恢復了她當年「大姐大」的樣子。

03

小瑪果斷和老公離婚了。當然,她稍微吃了點苦頭——是她當年戀愛腦,一定要把老公名字加到房產證上。這下好了,婚前個人財產變婚後財產,等她一離,要麼把這房子賣了,報酬與前夫一分;要麼她繼續住這裡,卻得按照市場價的一半將錢折算給老公。

這就很好笑了——買房的是她,賺錢的是她,這也就算了。生孩子痛不欲生的是她,養孩子累得要死要活的是她,收拾屋子的是她,做飯的也是她。什麼都是她干,前夫只是坐享其成的那個。結果她掏錢,他收錢,被白白伺候不掏薪水就算了,還白領一筆錢,有這樣的道理?

可小瑪鐵了心要離婚,倒是這位前夫,畢竟他能享受到的好處要沒了,便哀求著不想離了。

這個故事,我們可以主要看出兩點。

一:小瑪這段不幸的婚姻,是許多人行為的後果

比如她的父母,陰差陽錯將女兒培養成了個當初腦子裡只有愛情的姑娘。比如她的糟心前夫,大男子主義,認為一切都理所當然,甚至動手打了自己的妻子。還有她自己,她對一切不正當境況的忍耐

如果她能拋去那些可笑的「忍讓」「賢能」,以及她所謂的「愛」,恐怕不會吃後來那麼多的苦頭。

二:小瑪的悲劇,某種程度上講也是我們這個社會輿論的責任

關於愛情,尤其關於女性的愛情,大家聽到的最多的積極評價就是「貞潔」,「專一」,「體貼」,「愛老公」,「賢惠」,「溫柔」,「眼裡只有那個他」……云云。

隨著時間推移與社會進步,這份評價確實新增了一些內容——比如一邊說「男主外女主內」一邊說「女孩子也要工作養家」啦,一邊「生男生女都一樣」,一邊明目張膽地敢對兒媳生了女兒一事滿是嫌棄。

這樣看來,我們需要進步,需要改進的地方還很多。

你身邊會有小瑪這樣的姑娘嗎?你認為是什麼讓她失去了「大姐大」稱號,後來又再次成為「大姐大」呢?

文/風華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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