兩人說的一點兒也不客氣,甚至還有種已經很便宜了的樣子,程曉麗都氣笑了,扔下筷子,「可別,我的面子和他可沒什麼關係,王傑願意給他買,我管不著,我可不願意。」
為了要錢撒潑打滾,最後得不償失
結婚後,王傑都是站在程曉麗這邊的。不過他的父母做的也確實是過分,王傑工資的一半基本上都給了父母,但父母還是想要程曉麗對他們畢恭畢敬,甚至隨便給錢。而他們也基本都拿去貼補了小兒子,所以王傑對偏心的父母也沒多少感情,只是盡到義務就行。
對程曉麗的拒絕,王傑父母生氣的很。他們不甘心在兒媳那裡要不到錢,沒過幾天就直接去程曉麗公司門口鬧了,躺在地上邊哭邊罵,說程曉麗不孝順,還教唆王傑也不孝順。程曉麗也沒慣著他們,直接報了警。
王傑父母依舊不消停,程曉麗為了斷絕他們的念想,把手上現有所有的錢一起買了套別墅。她告訴公婆的時候,公婆直接氣炸了,「你個沒良心的,我們家小傑都被你拐走了呀,他弟弟現在還住著破屋呢,你還有臉買別墅,你也不怕讓別人笑話。」
程曉麗完全不想再和他們糾纏了,「我怕,那這樣吧,你們把王傑叫來,我和他離婚。」王傑父母這下不幹了,他們知道王傑現在之所以能給他們那麼多錢,還是有程曉麗的幫助的,他們雖然想要錢,但也不想讓王傑和程曉麗離婚。
雖然不甘心,但王傑父母也只能灰溜溜地回到老家,不久,王傑打電話告訴他們,以後除了每個月的生活費,他不會給任何額外的不應該的支出,他們如果再鬧就和他們斷絕關係。
王傑父母就是典型的雙標,明明已經占盡了便宜,卻還想要更多。他們甚至已經不滿足於兒子可以以得到的,想要直接伸手和兒媳要錢。而且他們也不是為了王傑,而是偏心為了小兒子。最後做的太過分,不僅差點毀了兒子的婚姻,還讓王傑徹底和他們離了心。
在兒子成家後,公婆一定要拎清。再孝順的兒媳,也不會把公婆完全當成自己的父母,就更不會為了婆家奉獻出自己的所有。畢竟在結婚之前,這些人都是外人。而且公婆如果做不到,關心體諒兒媳。那也不要強求兒媳的孝順,做的太過分只會讓人反感。
孝順公婆,其實並不是兒媳的義務,不過是在結婚後。夫妻兩人一起孝順,照顧雙方父母。但如果分的細些,肯定是誰的父母就是誰的責任和義務。所以公婆不應該對兒媳有過分的要求,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,真心才能換真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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