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兩個兒子家輪流養老後,我決定去女婿家住,代價是答應三個條件

在老三家裡住得時間不長,大概住了三個月左右我實在忍不住了就跟女兒打電話說了這事,把我生活上遇到的各種無奈告訴了二閨女,結果二姑娘就把我接了過去,說是去他們家住幾天,這讓我欣然接受了,不管怎麼說老二還是成家很多年了,日子也過順了,最主要的還是因為老二家裡我看著舒坦,是我能接受的樣子,所以我也就搬了過去。
一開始我還擔心女婿會不會對我的到來感覺到不滿,可事實上是我多想了,這麼多年雖然說跟女婿也沒有過多的來往,可是女婿對我的到來還是挺熱情的,一口一個媽的叫著,讓我覺得十分親切,女兒平常在家裡也跟我一直說話聊天,讓我覺得舒服了很多,晚上有空的時候還會領著我出門轉轉,也讓我很欣慰,就這樣我住了很久,如果不是因為住的時間太久的話,我還是真想一直跟女兒住在一起,直到三個月後我想走的時候女兒跟我說:
「媽,要不您就住下來吧,反正大哥三弟那裡住得也不習慣,還不如就住在我們家裡吧,跟我還能有個伴,他爸媽也已經走了,家裡也沒人能夠孝敬了,留您住在這裡其實也沒什麼不合適的。」
可是我卻還是擺了擺手,問她:
「這說出去怕人家心裡不樂意,就算是他家裡沒有老人了,可是也不至於說把我接在身邊孝順,畢竟媽還有倆孩子的了,就算你同意了,他到時候也不滿意,別影響了你夫妻倆的感情。」
可是女兒卻說:
「放心吧,我跟他聊過了,可是他有三個條件,怕您不答應:
第一個條件,老家的房子以後如果賣掉了,我們家分一半,我哥跟我弟他們兩家分一半;
第二個條件,我哥跟我弟每個月承擔您的養老費用,最後一家一個月給一千塊錢;
第三個條件,您得把存款給我們家留著了。」

女兒講述了這三個條件說實話並不過分,這麼多年以來我對女兒的虧欠是有的,畢竟總是把所有的東西都給了兩個孩子,女兒出嫁也輪不到我過多的去操心她的家事了,但是如今她卻對我這麼的好,女婿也願意讓我在家裡住,其實我還是挺開心的,不過我猶豫的說:
「我怕你哥哥跟你弟弟不同意,雖然說老家的房子賣不了多少錢,去年的時候我還打聽過,能賣個十萬塊錢就了不得了,而且這麼一點錢女婿能滿意了麼?」
可是女兒卻說:
「他不滿意我就跟他吵,反正這房間空著也是空著,他現在又沒爸媽,反正這話我跟他說過了,這條件還是他提的,不管多少,反正我同意了就行,他拗不過我。」
聽著女兒的話我也就放心了,趁著過年的時候我就跟兩個兒子聊過了,年後就搬到女兒家裡生活了,我不知道能夠住多久,但是起碼在這一年我就不亂跑了,比起在兩個兒子家裡生活的不便,我反而更多的喜歡在女兒家裡住,生活方便些,容易些,至於女婿的條件,我也認為不過分。

今年的我也就在女兒家正式住下養老了,雖然這事兒也讓我以前沒想過,可是如今想想,與其在大兒子家裡受白眼,受嫌棄,在小兒子家裡煎熬,倒不如在女兒家裡過得舒服點,到了我這個年紀了,我也想開了,只要是讓自己過得開心的方式,那就是我的養老方式,只要自己過得舒心,那就是最適合自己的,至於孩子們,只要相處起來舒服,那我也就願意跟他們生活。
你們說對嗎?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