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手28年後,戴嬈和謝東的人生差距一個天,一個地
歌手戴嬈曾說:「我命中和名字帶張國兩字的人有緣。」

1993年,戴嬈參加「英皇杯大獎賽」時被張國榮誇獎成為冠軍。
1995年,張國立夫婦將《宰相劉羅鍋》的片尾曲《故事裡的事》交給她演唱,讓她成為了家喻戶曉的歌手。
2010年,她又和張國夫在北京舉行了婚禮。

但要說她生命里有誰對他的影響最大,其中便有她的父親和前男友謝東。
7歲因父母吵架從樓上跌落,事業如日中天時被父親告上法庭,在戴嬈成名的路上充滿了坎坷......
戴嬈在7歲之前還叫「厲嬈」,跟隨父親的姓,可在她的生命中,父親帶給她的只有痛苦。
1972年,戴嬈出生後父母的吵架就沒有消停過。

小時候的她不懂得父母為何而爭吵,只知道躲在房間裡默默流淚。
在她的回憶里,父母只要一吵架,自己就會被送到親戚那裡過一段時間,她以為這是父母不忍心連累孩子,直到7歲那年才明白,是他們都不想要自己。
當時戴嬈親眼看著父母在自己的面前扭打在一起,口中的話卻讓她疼到想哭。
「過不下去就離婚,你帶著孩子走得越遠越好。」
「我才不要這個孩子,要走也是你帶著孩子走。」

7歲的孩子已經懂得一些事了,那些話讓小戴嬈感到四肢無力,渾渾噩噩的從三樓跌落了下去。
好在樓下有一塊草坪,又剛下過雨,戴嬈才沒有生命危險。
但是從那以後,家中就再也沒有出現父親的身影,她知道,自己只有母親了。
沒了父親後,家中的擔子全壓在了母親一人身上,當時母親在一個廠里做會計,一個月工資幾十塊錢,每個月會給女兒6塊錢的生活費。
而父親的贍養費,他們一分錢都沒看到。

14歲時,戴嬈為了減輕家裡的負擔,只能外出打工補貼家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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