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和老公是在大學認識的,可能是因為他是農村長大的,並沒有城裡其他男孩那種花言巧語,他為人十分的老實、樸素!
我不顧父母的反對和老公在一起,父母也沒有辦法只好依了我。談婚論嫁的時候,婆婆答應給2萬的彩禮和一套房子,父母怕我在婆家抬不起頭,陪嫁了一輛三十多萬的車子。
可是讓我們都沒有想到的是,在我們結婚第二天一大早,婆婆找到我,讓我把新房子過戶給小叔子,說什麼家裡沒有錢,小叔子娶不到老婆,而我家裡有的是錢,不在意這點錢!
我聽了婆婆的話,我心裡一肚子的氣,彩禮少我已經沒有計較了,他們還想著變本加厲?不說2萬換了輛三十多萬的車,還白撿了個兒媳;其實本來嫁給老公我也沒看上他家的錢,我在意的是他們的態度,這樣做太不尊重我,這以後的日子還怎麼過?
我沒有說話,我準備看看老公的反應,結果讓我很失望,直到第三天他還是沒有和我說這事!我不相信這件事他不知情,他這樣的反應實在太讓我失望了。
於是在婚後第四天的時候,我提出了離婚,而且要把所有的嫁妝都帶回去。婆婆一家人都傻眼了,他們可能想不到我敢離婚,我敢在結婚一個星期內離婚!
但是我敢做這個決定就不怕外人說閒話,不管他們怎麼懇求我,我都要離婚。不離婚,以後的日子也不好過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