洗米華被增加刑期3年半,共計21年,65億賠償金何超瓊分一份額
關於洗米華的處罰,一切已經在路上了。

上個月的18日,澳門法院對洗米華案進行了終審,結果是洗米華獲刑18年再加72億金額處罰。

但2月16日再傳出關於洗米華案件的最新動態,在洗米華家人不服判決進行上訴的同時,澳門中級檢察提出,首被告周焯華的總刑期應為21年半,指所涉及的詐騙總金額高達88億多元。


洗米華被增加刑期3年半,共計21年,65億賠償金何超瓊分一份額!
怎麼理解?

澳門法院根據洗米華單項最高金額高達1.5億多元,將2022年全年審結的其他詐騙案涉及的金額相加,也未及該案的十分之一,參照這一系列造成的嚴重後果。

檢察院表示洗米華是擁有數十億財產的富豪,但仍貪心不知足,為賺取更多金錢不惜長期犯罪,可見其性格非常貪婪。

在庭審過程中亦一直否認控罪,毫無悔意。檢院認為洗米華的加重清洗H錢罪應成立,即使這部分不成立,總刑期也應是21年。

換一句話來講,既然洗米華的家屬不服判決,認為18年太長,處罰金額過多。檢察院方面也同時上訴,申請再為其多加3年半的刑期,處罰金額增加至88億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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