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找到了我的二叔和三叔以及家族裡的好幾位長輩,把事情的經過向他們講了一遍,然後由長輩們出面找了我妹妹,雙方面對面對質,一句一句,一個字一個字,對下來,我妹妹敗了,她最後承認她說的全是瞎話,我老婆根本就沒罵過她,她是怕大嫂回家來攆她才有意這樣害她的,目的就是不讓嫂子回去。
真相大白,我們全家真是無地自容,我更是覺的在老婆面前矮到了塵埃里。老婆沒有和我離婚,可是性情大變,更加的少言寡語,對我以及我家裡的人和事再也不關心,即使我生病她也正眼都不瞧一眼,我和我家人好像在她心裡已經徹底消失了一樣。
她拿出了我們全部的積蓄,在市區買了一套三居室,房產證上只寫了兒子一個人的名字,我曾要求把我的名字加上,她理都沒理我。
16年,我們手裡又有了幾十萬積蓄,她又全部拿出來,回她娘家買了地皮,蓋了一棟三層小樓,房產證照舊寫了兒子一個人的名字。她的娘家在城邊上,當地人比較富裕,生活也方便,她說她將來要回去養老。我問:你買這裡的房子做什麼用的?她說給兒子。我問:我呢?她說:找你妹妹去。我不敢再說了。
老家的爸媽知道了她回娘家蓋房子的事,爸爸又是一蹦三尺高,罵我白眼狼,無能,辛苦了二十年,結果拱手全送給了老丈人。不行,我爸說要沾光也得他先沾,讓我也得給他蓋一棟樓房,讓他也享受享受。還打電話質問我老婆為什麼要把房子蓋到娘家去?我老婆冷冷地回道:我是被人訛走的,既然走了,我愛去哪兒去哪兒,天王老子也管不著。我爸被嗆的半天說不出話。
這邊正鬧的不可開交,老婆那邊又一次提出了離婚。這次動了真格的,起訴了。直到這時,我才知道,家裡的財產,包括存款全在兒子名下,如果離婚,我什麼也得不到,等於凈身出戶。那一刻,我真的是從頭涼到腳後跟。我跟爸媽說:如果離了,我就沒地去了,到時要回來和你們一起住。我爸哭著說:我沒想你們離婚。我回他:可你這樣做了。
我們全家又聚在一起,商量有什麼補救的辦法。最後爸媽決定攆妹妹走,讓她回婆婆家去,他們現在住的房子轉到我老婆名下。我爸以為他的這個態度足以留住媳婦了,沒想到,我老婆依舊冷冷地說:我所受到的傷害不是你的幾間破房子能彌補的。沒招了,我只好向兒子求救,兒子說:你們陷害、冤屈我媽的時候想過會有今天嗎?你的巴掌、拳頭打向我媽的時候你想過她的痛苦嗎?我不管。我現在才真正的恨我自己,我該怎麼辦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