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都知道,獨生子女必須是父母所有遺產的第一繼承人,沒有第二種可能!但是答案是否定的。我以為這是理所當然的事,其實不是。還是有很多說法的。如果遇到親人「不淑",一不小心真的能踩坑。
宋穎,一個上海女人,最近遇到了麻煩,所以她不得不把自己告上法庭。這是怎麼回事?
原來,是宋老伯和朱阿姨的獨生女。2022年,宋穎的母親去世,父親患有老年痴呆症。宋穎照顧家裡的一切,他的父親也照顧他。
考慮到未來可能出現的情況,宋穎決定繼承母親的姓氏。於是,她去了公證處,說了自己的想法,但是公證處說沒有辦法幫她實現繼承母親遺產的願望。
無奈之下,作為小家庭中唯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,宋穎在母親的遺產面前陷入了「左右手朋友」的悖論。在法律層面上,她不僅是痴呆父親的法定監護人,也是與父親共同繼承母親遺產的第一法定繼承人。她需要同時代表父親和自己分割遺產,明確彼此的遺產份額。為此,宋穎不得不聘請律師,並「親自」將自己告上法庭。
宋女士的這種行為看似荒唐,卻是很多獨生子女不得不面對的問題。
官方統計數據顯示,2022年中國獨生子女有1.8億,占全國的40%。獨生子女是指一對夫婦生育的唯一子女,換句話說,沒有兄弟姐妹。可見這個比例還是很大的。
現在第一代獨生子女已經到了60-70歲,他們不僅面臨著養老的問題,還面臨著繼承遺產的問題。
對於法律問題,還得專業人士來解答。
【父親先於祖父母去世或母親先於祖父母去世。
獨生子女不是第一順序的唯一繼承人。根據《民法典》的規定,除子女外,被繼承人的父母、配偶也是第一繼承人。繼承開始後,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,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;如果第一順序沒有繼承人,則由第二順序的繼承人繼承。所以,如果父親先於爺爺奶奶去世,或者母親先於爺爺奶奶去世,那麼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作為第一繼承人,也可以繼承父母的遺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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