禮物在戀愛關係、婚姻關係中都特別常見,禮物可以表達雙方的心意,也能讓對方很明確的領悟自己的意思。可能有人說,難不成口述不夠明確嗎?非要去花錢消費才可以讓對方知道自己的想法。
其實禮物是一個很好的感情潤滑劑,比如男女雙方吵架了,男生送女生一個禮物,很快兩個人就和好了;再比如一對夫妻結婚多年,兩個人都在為家裡面奮鬥,但是一個主內、一個主外,雙方互不理解對方那裡辛苦了,這個時候老公送給老婆一個禮物,就可以很好調節雙方的心情了。
所以禮物不能花錢的象徵,反倒禮物是感情中、是婚姻中至關重要的一個儀式感,不管是吵架了,還是過節日都是一個很好的象徵自己心意的東西。但是禮物也分很多種,比如用心挑選的,自然是貴重的,可是如果是隨便拿了個贈品送人,那可就是在噁心對方了吧。
今天分享故事的是嚴敏。
我認定他了
嚴敏的男朋友蘇打是一個創業者,他大學畢業就沒有找工作,一心一意的搞自己的事業,剛開始還好點,但是好景不長沒過多久蘇打的公司就一天不如一天,蘇打也變得不振作了,蘇打多次和嚴敏提出分手,嚴敏都拒絕了。
嚴敏特別喜歡蘇打,所以嚴敏不管怎麼樣都不會離開蘇打,就算是蘇打一無所有,嚴敏都不會離開他。反倒是嚴敏開始張羅兩個人結婚的事情了。嚴敏回家和自己的父母商量了兩個人結婚的事情,嚴敏和自己父母說道:「爸媽,我想和蘇打結婚了。」
嚴敏的母親說道:「就是那個創業失敗了,要和你分手的那個?」嚴敏嗯了一聲,嚴敏的母親說道:「他都要和你分手了,你和人家結婚,人家能同意了,再說了創業失敗了,不就家裡面沒有一分錢了,你說你們結婚還有什麼意義呢?」
嚴敏說:「他提出來,我不是沒同意嗎,再說了,我們兩個人在一起這麼多年,怎麼能因為點錢就分開了啊,如果是這樣,我是個什麼人啊?」嚴敏父親說道:「你不離開他是對的,但是你們現在這樣不適合結婚啊,你說說你這些年掙的錢都填補他公司了,你們兩個人怎麼結婚,結了婚以後他能給你什麼?」
嚴敏一聽自己父親這樣說,她本以為父親是支持她的,沒想到父親也是反對。嚴敏說道:「我不要結婚給我什麼,我只要我和他在一起就行了,錢財什麼的都是身外之物,我在乎這幹什麼了啊,你們不同意也沒用,反正我認定他了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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