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
聽說我要再婚,婆婆急了。
她先是老淚縱橫地哭訴:「我兒子泉下有知,得有多痛心……他才走5年啊,你就另結新歡!」
接著又擔心起自己的孫子:「我怎麼能接受我孫子喊別的男人爸爸,看別人臉子,被別人虐待……」
最不放心的還是自己:「你和別人結了婚,哪有時間精力再管我……到時候死了臭了都沒人曉得!」
我好聲好氣安撫她:「無論我嫁給誰,都會把你帶在身邊照顧著,為你養老送終。對方人不錯,會好好對待孩子的。至於你兒子,我用5年時間才放下他,他應該也希望我能開啟新的生活。」
見我心意已決,婆婆竟然抹了抹淚、清了清嗓子,義正辭嚴道:「真想再婚也可以,你凈身出戶,孩子、賠償金、兩套房子統統留下。我就是拼了這把老骨頭,也要為我兒子守住這個家。」
婆婆字字鏗鏘、句句激昂,哪裡像個70歲的老太太,分明就是一個女「戰士」!
她哪裡知道,若不是她兒子五年前撒手而去,我又怎會願意為別的男人洗手做羹湯,為別的孩子當後娘!
2
2016年的3月12號,是孩子他爸33歲的生日,也是他的忌日。
那天,他從汽車城下班回家的路上,被一輛渣土車追尾,撞上了前面的大貨車,當場死亡。
接到交/警電話時,我整個人都癱了,婆婆直接暈倒在沙發上,兒子滿地打滾要爸爸。
看著他們,還有那滿桌的飯菜、蛋糕,我的淚水唰的一下涌了出來。我做夢都想不到,生命竟然如此無常,我們的幸福才剛剛開始,還有很多約定都沒完成,兒子也才上一年級……
那天,是娘家哥哥陪我去的醫院。
當我掀開白布,看到老公那張面目全非、血肉模糊的臉,頓時心如刀割,痛得鮮血淋漓。我一下支撐不住,暈了過去。
等我醒來的時候,老公已經被送去了殯儀館,哥哥開車帶我過去。
接下來就是給老公辦理後事,警/察的責任認定、車輛定損、交通事故賠償等等,這些都是哥哥一手操辦、來回奔走的,我和婆婆無力顧及。
最終,那個司機因為是全責、致人死亡,被判了3年。死亡賠償金按照我們市城鎮居民年平均收入20年計算,外加喪葬費、孩子、老人的生活費等等,合計約120萬。
老公這一走,給我們留下兩套房子、一輛車,外加用命換來的120萬。
我還沒從老公突然離去的悲痛中緩過勁來,大姑姐趙琳就惦記上了這筆賠償金。
3
那年夏天,她兒子高考考了480分,可以上我們本市一所大專。
趙琳竟然獅子大開口問我借10萬,說是用作她兒子專科三年的學費、生活費,孩子畢業一賺到錢就還我。
我一口拒絕。
自己兄弟剛走,弟媳婦母子倆孤兒寡母無依無靠。但凡有點良心的,也不能開這個口吧。
婆婆竟然還跟著瞎摻和,她抽抽搭搭地哭起來:「兒子沒了,女兒有難處,不幫一把我這心裡過不去啊……要是她兄弟在,二話不說就答應了啊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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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nextpage}婆婆知道老公是我的軟肋。
沒辦法,看在孩子是老公親外甥的面子上,我借了5萬。說得好聽是借,說的不好聽就是肉包子打狗。自我嫁到他們家來,千兒八百的不知借了大姑姐多少回了,也沒見她還一分一毛。
我告訴自己,這是最後一次。我們娘兒倆加上婆婆,花錢的地方太多,哪還有資本做慈善。
我本以為大姑姐會因此感念我的好,不會再來找我麻煩。卻忘了,人的貪慾如胃口,給的越多、撐得越大,越不容易滿足。
4
幾個月後,大姑姐又打起了老房子的主意。
那套房是公婆20年前買下的,結婚時轉在了我和老公名下。
老公畢業後一直做汽車銷售,他見人就熟、口才也好,年收入還挺可觀。掐去各項開支,多年下來也攢了80多萬。16年初,老公在市中心全款買下一套80平的兩居室,就是我們現在住的這套。
我們搬進新房,婆婆也跟著過來了,老房子就空了。
老公在的時候,我就是甩手掌柜。他一走,生活費、水電燃氣油費、孩子上興趣班的錢,都從我兜里出,我一次體會到什麼叫做花錢如流水。
該花的錢也省不了,不能節流,那就只能開源。
我首先想到把老房子租出去,位置雖偏了點,一年萬兒八千還是好收的。可等我帶著租客打開門時,大姑姐一家竟是住在裡面的。
租客把我一頓數落,說我拿他當猴耍,還誤了他半天工資。我只好笑著給人賠禮、賠錢。
租客走後,我大聲質問大姑姐:「你這唱的是哪一出啊?」
她卻一臉淡定:「別大驚小怪的,我們也就暫時借住幾年。我在這兒,孩子晚上就能回來吃住。食堂菜沒油水,宿舍人多太吵。」幾年也叫暫時,我簡直懷疑她的語文是天人教的。
我說,「住也沒關係,租金一年一萬,你手頭緊可以半年一付。」
她一下子跳了起來:「我弟一走,你就六親不認啦?我也是在這個房子裡長大的,借住幾年還要交錢?這不是笑話嗎?」
我讓她不要欺人太甚,前腳騙走我五萬,後腳又來霸占我房子,這樣的親戚不要也罷。
大姑姐打電話叫來婆婆,婆婆來後又搬出那套姐弟情深,直接把租金打了五折。
到現在他們都住四五年了,我也沒收到一分租金。婆婆說錢都給她了,她全貼在生活費里花了。
租金不給我也忍了,可自打我提出再婚後,大姑姐又蠢蠢欲動了。
5
婆婆本來態度堅硬如鐵,可沒過幾天,竟軟了。
「再婚也可以,40都不到,也不能讓你守一輩子活寡。」婆婆的幡然醒悟令我詫異,也有點小感動,可隨後她提出的條件著實讓我憤怒。
婆婆說,「你一再婚我就搬去和琳琳住,你把老房子轉到她名下。」
我不解,我再婚為何要送她房子?
多問了幾句才得知,都是大姑姐的意思。她說萬一以後婆婆生大病,他們條件有限,還能把房子賣了給婆婆治。畢竟,我一旦再婚,對方也不會同意我再管前婆婆的生老病死。
多麼無懈可擊、冠冕堂皇的理由。
試問,一個平日裡捨不得為親媽花一百塊的人,有朝一日,能捨得賣了幾十萬的房子給她看病?這話說出來,有人信嗎?反正我不信。
我一聲冷笑:「你老人家去衣櫃看看,春夏秋冬、里里外外,哪件衣服不是我買的。吃的上面,桂圓乾、老年奶粉、蛋白質粉,一囤就是一大箱。哪次你發燒打點滴,不是我給你喂水,攙扶你大小便……」
婆婆紅著臉低下了頭。人心都是肉長的,這些年誰對她好,誰是發自真心的好,誰是動動嘴皮的好,她能不清楚?
只不過,一聽我再婚她就慌了,她怕我不再管她的死活。所以才寄希望於大姑姐,願意拿一套房子來籠絡女兒的心。
我讓婆婆別急,先去大姑姐家小住一段,提前體驗一下。
婆婆考慮到自己的晚年幸福,聽了我的話。她立刻哭哭啼啼地打給大姑姐:「琳琳啊,昨天我光記著燒菜忘記煮飯了,你弟媳婦把我一頓罵,說我老了、不中用了……媽想去你家待一陣!」
大姑姐一聽她媽受委屈了,趕緊過來把婆婆接走了。我為了讓這齣戲更真,臨出門還補上一句,最好永遠都別回來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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