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有錢男人搭夥生活,每月給我3千,4個月後我堅持要分手

2023-02-23

和有錢男人搭夥生活,每月給我3千,4個月後我堅持要分手

導語

人老了還是得要有個伴,不說別的,起碼生病的時候有人照顧,能夠少麻煩兒女。這個道理誰都懂,可是現實中能夠和自己另一半白頭到老的夫妻實在太少,沒有了老伴,日子還得過。

為了能夠過的輕鬆而又更加有意義一些,有人會選擇再找一個開始新的生活。兩個人搭夥,互相包容,互相照顧,日子一樣可以過得很幸福美好。可怕就怕在所遇非良人,有些老人找老伴有太多的目的,遇到這樣的伴侶往往就是浪費時間,給自己的生活增添煩惱。

57歲的羅阿姨跟一個有錢男人搭夥,對方一個月給她3000塊錢零花錢,然而四個月後羅阿姨卻堅持要分手。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?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。

自述人:羅阿姨

我是個害怕孤單的人,十幾年前我就失去了我的丈夫,但是因為有女兒陪著,我的生活過得還算充實有趣。可女兒大了也有嫁人的一天,兩年前女兒通過相親認識了現在的女婿,兩人很快組建家庭。

我想去跟女兒一起住,但我又擔心女婿會不樂意,更擔心親家會反對。我也不忍心讓女兒為難,所以從來沒有提起過過去養老的事情。

我不願意一個人過日子,所以下定決心給自己找個老伴。這兩年我相過不少親,可是這些相親對象多多少少都有點讓我不滿意,很多都是進行下一步接觸之後,就開始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。

找老伴是為了讓晚年過的更舒心,如果兩個人合不來,每天吵吵鬧鬧的,這樣的日子更讓人憋屈。所以我也沒有隨便找個男人一起搭夥過日子。

終於在去年我認識了老顧,我跟老顧是在一場老年活動上認識的。他是個很熱情的人,當初就是他主動找我聊天的,加了聯繫方式之後,他也常常找我說話,我們倆就這麼熟悉起來了。

老顧的條件很不錯,每個月的退休金不少,名下還有好幾套房,算是個有錢的男人,我以前的相親對象絕大部分都沒有老顧條件好。其實我自己也有退休金,雖然不多,但也夠我平時的生活開銷了。

我跟老顧在一起並不是圖他的錢,只是因為和他一起生活比較開心。他經常帶我去玩,讓我的生活過得豐富又充實,感覺生活一點煩惱都沒有。

因此我才會選擇跟他搭夥過日子。搭夥前老顧向我坦白,他平時不愛做家務,以前都是隔一天請一次鐘點工。如果我們以後在一起了,他希望我能夠負責家務。

我出力他出錢,每個月的生活開銷都不用我掏,他還另外給我三千塊錢的零花錢。基於對老顧的滿意,我答應了這個要求。我這個人愛乾淨,也很喜歡做家務,再說只是多一個人,也沒有那麼多的活要干,不可能會累到我。

不過後來我才明白,選擇跟老顧在一起真的大錯特錯,那段時間的生活真的一言難盡。

說好家務由我承擔之後,老顧就當起了甩手掌柜。家裡大大小小的事情都讓我來解決,老顧從來不會搭把手。有一回我正在炒菜,炒到一半發現家裡沒有醬油了,我就想讓老顧去小區里的小賣部購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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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沒多遠的路程,可老顧直接拒絕道:「這種小事不要找我,明明說好了這些活都是你干,你別總是麻煩我。」

說完就躺在客廳看電視了,根本不顧我的感受。

類似的事情有很多,這些只不過是小事,我也就不一一舉例了。讓我受不了的是根本沒有把我當另一半,我在家裡仿佛就是個保姆。

在一起的第二個月,老顧的老母親生病住院,我照顧了整整20天。期間老顧從來沒有想過要幫忙分擔一些,這明明是他的母親啊!我只是看在他的面子上幫忙,可他卻理所應當的認為這是我的義務。

後來老顧給他母親請了個保姆,我也就功成身退了。可是我仍然過不上輕鬆的日子,因為老顧又把他的孫子接過來一起生活。老顧的兒子兒媳工作調動去了別的城市,不方便帶孩子過去,所以就讓老顧幫忙照顧。

結果這也成了我一個人的事,老顧每天在家吃完飯之後,就出門參加各種老年活動,過得瀟灑肆意。而我就得留在家裡看孩子,每天圍著孩子灶台轉,凡事都得我自己操心。

我也沒有了社交,之前我的兩個好姐妹要約我一起出去旅遊,也就四天三夜。去的地方正好是我嚮往已久,我就跟老顧商量,打算出去玩幾天。

結果老顧一聽我說要出去馬上就板著臉說道:「那麼大年紀了還出去幹嘛?有什麼事都不知道該怎麼辦。出去玩還得花錢,我們本地風景也很好,隨便逛逛也是一樣的。再說你不在家誰伺候我們爺孫倆,我們倆沒你可不行。」

我本來沒打算聽他的,可老顧私底下找我那兩個姐妹,跟她們發脾氣,說她們帶壞我,搞得我真的很尷尬,都不知該如何面對她們。最後我也沒去成。

不僅如此,老顧還特別愛干涉我的交友自由。他不樂意我跟朋友們來往,就是偶爾有事出去,他也要跟著,然後沒過多久就催我回家。

我感覺跟老顧在一起生活真的太壓抑了,完全失去了自我。不管什麼事都得以他的意願為先,他不準的我就不能做,根本沒有選擇的權利。

我們之間一點也不平等,我活得像個保姆一樣。不,應該說我過得連保姆都不如。人家做保姆一個月五六千,只要把工作做好就行,僱主保姆也比較尊重。而我每個月有3000花錢,卻過得有苦難言,每天都活在老顧的陰影之下,悶悶不樂的。

這種生活也沒有持續太長的時間,四個月後我下定決心,堅持要分手。這樣的日子我一天也不想過了,不然我真的要瘋了。然而在我提出分手的時候,老顧卻不同意。在老顧看來,他的日子過的很舒心,並不希望結束這樣的生活,更不想失去我這個老伴。

所以老顧一再挽留我,還向我承諾以後每個月給我4000塊錢,也會對我更加好一些。不過我已經看清楚了老顧的為人,他根本不是一個良配,我也不願意再為他蹉跎歲月。

也幸好我沒有跟老顧領證,沒有那些束縛,想要結束也容易。如今我們倆已經分開了,這一次的搭夥經歷給我的印象不太好,以後我或許不會再找老伴了。

以後我就多給自己培養一些興趣愛好,孤單的時候也有事情做,日子也不會再無聊了。你們覺得人老了還有必要再找老伴嗎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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