女兒讓幫忙帶外孫,願每月給3千工資,65歲阿姨:再多的錢也不幹
導語
很多人眼裡,幫兒女帶娃仿佛成為了老人義不容辭的責任。他們都覺得年輕人上有老下有小,生活壓力特別大,做父母的一定得幫忙分擔,這樣做不僅是為了兒女好,更為了兒女能夠在自己沒有行動力之後上心一些。
不少老年人在退休以後也都是這樣做的,任勞任怨幫忙帶娃。可65歲的趙阿姨卻跟別人不一樣,趙阿姨的女兒希望趙阿姨幫忙帶孩子,願意每個月給3000塊錢的工資。這在很多人眼裡都是不可思議的,幫自己的兒女帶娃還能拿工資,聽起來是真的很不錯。可趙阿姨卻拒絕了,還直言道:「給再多的錢我也不伺候。」這究竟是怎麼一回事呢?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來看看。
自述人:趙阿姨
我姓趙,我今年65歲。前幾天女兒女婿買了很多禮物來家裡看我,我當時還挺納悶的。我們兩家雖然住在一個城市,但是一年到頭他們也不會來我家幾次,更別說提禮物上門了。
我心想這必定是有求於我,不然不會這個樣子。
果不其然在吃完飯後,女兒就說:「媽,現在你的小外孫已經五個月了,我的產假也結束了。誰來帶孩子成了我們的難題?你也知道我婆婆身體不好,肯定是不能幫忙的。雖然我們也可以請保姆,但我真不放心把孩子交給保姆,想來想去還是得麻煩你老人家。你放心,我倆也不會讓你白乾,每個月給你開3000塊錢的工資,你覺得咋樣?」
我沒有任何遲疑地拒絕道:「小慧,就算給再多的錢我也不願意干,你還是找別人吧!別的我也不多說了。」
在我拒絕後,女兒跟女婿又勸了我半個多小時,見我還是無動於衷就走了。走前女婿還把買的那些禮物挑兩個貴重的帶走了。在那之後女兒也找過我幾次,不過我一次都沒有鬆口。
為什麼我會那麼狠心呢?其實這都是有原因的,我也是被傷透了心才會這樣。
女兒是我跟老伴的獨生女,我們就這麼一個孩子,肯定也是很疼愛的。從小我們就對她富養,竭盡所能給她最好的物質生活。女兒結婚的時候我們倆給了20萬的嫁妝,還陪嫁了一套房,雖然房子不是全款的,但是首付也花了30多萬。
給那麼多陪嫁也算是大手筆了,很多親戚都覺得我們不應該給那麼多,畢竟又沒有兒子,以後還得自己養老,留多點錢傍身才是最重要的。
我們並沒有這樣的想法,女兒就算結婚了也還是我們的孩子,在我們能力範圍之內給多少都不會覺得心疼。至於養老,我們私底下的也還有一些存款,再說我們也有退休金,不需要女兒出錢養我們,只要她能夠時常回來看看我們就足夠了。
女兒跟女婿剛結婚的時候倒是挺孝順的,每周都堅持回來陪我們住一天,對我們老兩口噓寒問暖的。在老伴去世以後,他們更是要把我接過去同住,不過我不想打擾他們小兩口的二人世界,這才選擇獨居。
不過一個人的生活也沒過太久,第二年女兒就懷孕了,女兒說他們年輕,害怕有些事情做的不夠周到,希望我能夠過去跟他們一起生活,這樣也能夠放心一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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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nextpage}這回我沒有再拒絕,高高興興搬去了兒女家,期待著外孫的降臨。不過在女兒家的生活跟我想像的有很大的不同,以前我跟女兒女婿都相處的很好,我覺得我過去之後肯定一家人其樂融融,每天都會過得樂呵呵的。可實際上我卻過得不那麼的舒坦。
在一起生活久了之後,我發現女婿並不是一個好相處的人。每個月女婿只給3000生活費,但是在生活上卻要求很高,每周都得買兩次海鮮,其他的生活用品也要挑貴的。
3000塊錢在如今這個社會上真的不禁花,去超市購物一次都得大幾百,每天買菜也得花100多。這樣的生活水平,一個月就給這麼些生活費哪裡夠呢?
但我還是按照女婿的話去做了,生活費沒有了之後,我就拿退休金填補。反正我自己也沒有什麼大的花銷,填補一些對我也沒有什麼影響。
在女兒懷孕期間,家務活都是我做的。女兒懷著孕,我心疼她,不可能會叫她做家務。而女婿是由於比較大男子主義,不願意幹家務活,所以也從來沒有搭把手。
那時候孩子還沒出生,我一個人也忙得過來,也從來沒有計較過這些。可是外孫女出生以後,我是真的有點撐不過來了。
女婿從來不會幫忙,每天下班回家就喊工作太累要多多休息,讓他抱孩子沒過幾分鐘就抱回來給我,晚上也嫌孩子哭鬧,所以外孫女大部分都是跟我一起睡的。
剛出生的孩子都是不睡整覺的,每隔一兩個小時就要醒一次,那段時間我是真的沒得睡過一個完整的覺。但是白天還要一邊帶孩子一邊幹家務,真恨不得自己有三頭六臂。
因為太辛苦,我人也消瘦了許多。原本我有140斤左右,開始帶娃以後,只剩100齣頭了。
讓我難過的是我明明這麼辛苦為女兒付出,可是他們卻一點也不感恩我。女婿雖然很少帶娃,但是他卻很挑剔,總是嫌我帶得不好,孩子生病的時候還跟我吵,怪我不上心。
我們倆發生了很多次衝突,特別寒心的是女兒每回都站在女婿那邊,也跟著女婿指責我。她自己也是個做母親的人了,但是卻不能理解我的不容易,也許我真的太失敗了。
我經常會有離開的想法,但是外孫女還太小,我也不太忍心,想著先把她送上幼兒園,到時候再說離開的事。
痛苦地熬了三年,在外孫女上學後,我第一時間就跟女兒女婿說我要回家。結果女婿看到我要回家卻不高興了,一定讓我留下來,不然以後就不給我養老。
聽到這裡我更加果斷地走了,自從我從女兒家離開以後,女婿確實也沒有再登過我家的門,女兒倒是會回來,只不過每年就那麼幾次,明明我們就住在同一個城市。
不過這也讓我徹底看清了他們夫妻倆,女兒嫁出去之後確實就是潑出去的水,我根本不敢奢求她以後會管我。
所以我是不可能幫女兒女婿帶二胎的,有些罪受過一次就夠了,那種出錢出力又不受尊重的日子,我是絕對不想再過了。
我是一個母親,但我並不是聖母。兒孫自有兒孫福,我過好自己的日子就夠了,反正我也盡了自己應該盡的義務,我無愧於心。我也不欠她們的,他們過得好不好,我管不了那麼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