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:我出資30萬和男友買房,他卻給我打了張欠條:這錢當我借的
這錢當我借的和男朋友看中了一套價值150萬的房子,我們兩個人也商量好了,一人付一半的首付,可是在買房子簽合同的那天,我們卻因為房子歸屬人的問題當著售樓經理的面差點大吵起來。
我們在簽合同的時候,售樓經理問我們寫誰的名字,我剛要張口,可是被男朋友搶先一步回答,還直接拿出了他的身份證,要求寫他的名字,他將身份證自然的遞了過去。
當時我就驚訝地看著這一現象,我都沒了反應,當時售樓經理也看了我一眼,我才反應了過來。
眼看售樓經理要去複印男朋友的身份證了,我趕緊給男友使眼色,這個男人竟然裝作沒看到,無奈之下,我就連忙喊住了售樓經理:先等一下,還有個事情我們沒協商好,需要再考慮一下。
售樓經理也明白了我的意思,立馬把身份證給了我男朋友,當時我男朋友就朝我看了一眼,也沒說什麼話,不過我大大方方的站了起來,和售樓經理道別之後就走了。
男友看到我走出去了,也趕緊去追我,來到了沒人的地方,他終於受不住就拉住了我質問:你這是什麼意思?眼看房子就要買到手了,到底要考慮什麼問題?
我猛地將他的手甩開了問他:為什麼房子不寫我的名?男朋友理直氣壯的表示,就因為這個事情我就生氣,還說寫個名字不重要,反正早晚要嫁給他,以後都是一家人,為什麼那麼斤斤計較?
我壓住自己的怒火,提醒了他一下:難道你忘了嗎?我們之前商量好共同出首付款要寫兩人的名字。
男朋友說:咱倆商量著不算數的,我媽都告訴我了,買房子沒有寫女孩家的名字的,你要識大體。
我也受不住了,立馬衝著我男朋友怒喊了一聲:難道你是個媽寶男嗎?既然我們倆意見不同,那乾脆就分手,我也不出首付款了,你願意寫誰的名就寫誰的名。
說完這句話,我就在路邊攔了一輛計程車走了,我實在沒想到明明我們兩個人都說好的事情,可是到了緊要關頭他卻反悔了。
我們兩個人之前感情還挺好的,遇到什麼事情都是商量的,可是這個男人卻突然反悔,我現在很傷心,也覺得自己看錯了人。
我們已經談了兩年戀愛了,也是自由戀愛,當初覺得對方都挺好的,處了一段時間,對於彼此都蠻有好感,就在一起談了戀愛,
我們確定關係之後也沒發生什麼大的矛盾,男朋友這個人性格溫柔對我也挺體貼的,到了節日都有該有的浪漫,讓我覺得遇到了正確的人,雙方的感情也與日俱增。
談戀愛的那段日子現在想起來也是非常開心的,不用操心什麼生活壓力,我們兩個人沒啥煩惱,只要過好自己就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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