聽到這里,宋大姐也明白了對方是什麼意思了。
飯店開除自己,並不是因為自己自己違反了什麼規章制度,而是因為自己報警了。
本來啊,這筆錢你交給前台就算完了,如果沒有人來認領了,這筆錢不就歸人家飯店所有了嗎?白賺8.8萬塊錢,老闆和店長他們開心死了。
可現在倒好,誰讓你這宋大姐如此事多,居然還敢報警?
這下好了,警察上門來了,難道前台還敢扣下這8.8萬塊,不交給警察嗎?
如果扣下了,這在法律裡面叫遺竊,遺忘物盜竊罪。 具體該怎麼判,咱們還得聽法官的。
但是現實中,這種情況是非常罕見的,畢竟警察叔叔都上門了,你還敢藏著這筆錢不拿出來嗎?一般人可沒這麼大膽。
所以,最後即使酒店方面不情不願的,但他們最終還是把錢拿出來,交給了警方。
可這畢竟是8.8萬塊錢啊,原本是要私吞進小金庫的,如今因為宋大姐你這「多事」的舉動,報了警,錢給損失掉了。
所以,飯店的店長才會惱羞成怒,打電話給了勞務公司,要求開除宋大姐。
對於這種行為呢,咱們直接用四個字來形容,叫做:無恥至極。
同樣是在一個地方打工的,做人的差距怎麼那麼大呢?
別看你是店長,外表光鮮,每個月吃穿不愁,收入豐厚,可要是輪人品,人家宋大姐不知道該秒殺你多少回。
很快,宋大姐的委屈遭遇就被媒體給報道了出來。
廣大網友們在知道此事之後,也是和我們各位看官一樣的氣憤。
網友紛紛表示,這特麼是個黑店吧?
憤怒的網友沖到了大眾點評上面,找到當事飯店主頁,狂打一星差評。
很快,評論區就被攻占了。
「丟失現金之事,需要公開道歉。」
「拾金不昧反遭打擊報復,這樣的店離倒閉不遠了。」
「要是在這個店丟錢了,是不是根本找不回來?」
「去這兒吃飯是不是不用帶錢了?」
可以說,這飯店是一己之力,給自己的口碑干沒了。
我們都知道,開飯店最重要的就是口碑啊,大家都是口口相傳,知道你這家店的菜品或者服務很不錯,才會過來吃飯的。
這家飯店我看了一下,之前的評分還是挺高的,他們也開了十幾年了,證明他們家的菜品味道還是很不錯的,口碑也一年一年的積攢到了今天。
可沒想到啊,就因為這區區8.8萬塊錢,給飯店的口碑造成了巨大的損失。
兩者比較一下,又是孰輕孰重呢?
本來嘛,網友們罵你幾句,你就出來給人家宋大姐道個歉,賠個不是,要是以後擔心會給宋大姐穿小鞋,一次性給人家補償幾個月的工資,也就一萬塊錢不到。
這件事,也就算是解決了。
這才叫做公關啊。
可沒想到啊,這家海鮮酒店的公關,真是糟糕透頂了。
猜猜他們是怎麼做的?
飯店的經理居然跑出來,錄了個視訊。
在視訊里,非但一句道歉沒有,反而還對宋大姐倒打一耙,說人家宋大姐是在捏造事實,是宋大姐自己想要把這筆錢給據為己有。
最後,酒店還說了,宋大姐這是在詆毀酒店的聲譽,要追究她的法律責任呢。
非但不承認錯誤,反而還倒打一耙。
他們說:宋大姐撿到錢交到前台之後,後悔了,所以想把錢給拿回來,據為己有。
反而是正義感爆棚的酒店和保潔公司商量之後,把這錢交給了派出所。
呵呵,還真是謊話連篇啊。
你們說謊的時候,難道都不考慮一下邏輯是否成立嗎?
假設宋大姐真的是想據為己有,那麼她撿到錢之後,根本不用告訴其他人,一個人偷偷把錢給藏起來,更不用交給前台。
她直接把錢給帶回家,不就行了。
怎麼可能會把錢交到前台,過了幾天之後,說自己後悔了,把錢想要回來?
換位思考一下,你是前台,你碰到這樣的要求,你會答應嗎?
撿來的錢,上交了之後,完事後悔了,再想往回拿???
正常人又怎麼可能說出這樣的話呢?
所以,酒店方面的說法,完全就是在誣陷,而且邏輯上根本不通,真不知道是誰想出來此等拙劣的藉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