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如今,還沒結婚呢,男友就已經想著把他老家父母接來養老,更別說他還在讀大學的弟弟也要一起供養。張巧很是為難,她認為男友並沒有為她考慮過一二。
對於張巧的為難,秦明也有自己的想法,他認為自己的父母辛苦了一輩子,很是不容易,要供養兩個兒子讀大學,所以如今他有了能力掙錢養家,就不應該再讓父母獨自承擔這些經濟壓力。
看著信誓旦旦的男友,張巧頓時忘了自己該如何反駁。因為她很清楚,即便她反駁,男友也不會心疼她,更不會放棄接公婆來養老的打算。
03、准女婿:我不想父母投奔兒子還需要寄人籬下,看人眼色
一開始,張巧父母看到未來女婿如此有眼力勁,內心還是很欣慰的,認為女兒雖然找了個家境不好的婆家,但是女婿為人卻也還不錯,估摸著以後也會對自己的寶貝女兒好。
可如今聽到准女婿的要求,張巧父母卻有些猶豫了。父母含辛茹苦養育大了兒子,兒子有能力有實力了就回報父母,這是天經地義的事情。
可是,如今他們要買的房子,差不多兩百萬,就連首付都要60萬,更別說還要裝修,算下來,七七八八的費用,估計得上百萬。准女婿拿個30萬就想拿走一半的產權,張巧父母怎麼算就覺得怎麼虧。
更何況,女婿婚後還要把他父母接來和自己的女兒同住。自己的女兒,他們再了解不過了。性子軟,沒什麼主見,到時被公婆這麼一拿捏,估計她就什麼都雙手奉上了。
最終,張巧父母果斷要求女兒馬上分手,說這樣門不當戶不對的婚姻,還是算了。可張巧對男友雖然有些失望,可她卻也不想分手,畢竟兩個人有了三年的感情,並不是說分手就分手。
但父母這次卻是怎麼也不肯退縮,還說如果張巧執意要嫁給准女婿,那他們就跟女兒斷絕關係,至於這套陪嫁房,他們也馬上收回去,讓女兒跟女婿自己掙錢買房。
父母的威脅,讓張巧退縮了。她反過來勸男友算了,兩個人馬上都是一家人了,房產證寫誰的名字都一樣。可偏偏男友卻非常固執,認為房產證沒有自己的名字,他的父母來投奔他,無疑就是寄人籬下,要看盡媳婦和岳父母的臉色。
直到此刻,張巧才明白,原來有些人的愚孝,是刻在骨子裡的。即便男友考到了外地讀大學,也在外地工作,但他卻依舊跟自己的原生家庭分不開。想通了這一點,張巧最終心寒了,同意了分手。
秦明要求用30萬在女友的陪嫁房加上自己的名字,這固然是秦明的別有用心。畢竟,兩百萬的房子,拿出30萬就能占去一半的產權,這是再划算不過的事情了。
然而,愛女心切的父母,是不會允許張巧如此稀里糊塗被人騙了去。即便女兒跟准女婿感情再深,可是他們也不見得女兒婚後受苦。
所以,女人結婚成家,還是得多參考父母的意見。畢竟這個世界上,父母是最不會害你的。
今日話題:
你認為張巧應該順從父母,跟秦明分手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