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0歲娛樂公司老闆虐待男藝人?日娛的「醜聞」,終於要被揭露了嗎
但韓國本土練習生就沒那麼幸運了。我想這幾年大家都聽說過。偶像和演員自殺的消息層出不窮。
2009年,張紫妍自殺。他在遺書中寫道,自己被經紀公司逼上床近百次,如果拒絕就會被毒打。14年來,韓國民眾多次上訪要求重審張紫妍案,但無果。

剛剛曝光,不知道還有多少沒有曝光。

這些日韓藝人為了名利和事業,被迫接受潛規則。哪怕他名利雙收,也總會在他心裡留下陰影。
如今,成名的代價很難理解。作為一名藝人或明星似乎並不是一個令人嚮往的職業。
3、內部趣味副本操作、修復與馴服
相比之下,室內娛樂要好得多。
幾年前的選秀風潮是國內娛樂圈抄襲韓國娛樂圈的選秀節目,把不同劇團招募的藝人或練習生都聚集在一個舞台上。

其中像楊超越、虞書欣這樣的人,幾乎沒有舞蹈功底,能歌善舞,出道成功。室內娛樂舞台可以說是相當寬容了。

國內娛樂圈也有很多經紀公司,比如Johnny's&Associates和韓國的SMEntertainment,比如培養TFBOYS的石峰俊。

時代峰駿的老闆是李飛。他最初是上街尋找帥氣的小男孩(有的甚至還在上小學),然後簽下他們,教他們唱歌跳舞,並在合適的時候出道了。
當初,王俊凱和王源就是這樣被李飛找到的。

包括現在的時代少年團,他們都有著相同的發展和出道經歷。她們都是小小年紀就被李飛選中,被選中之後就出道了。

韓庚、王一博所屬的樂華娛樂正在與韓國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合作。兩方共同培養練習生,打造了一些跨國少男少女組合。

只是這些內部的娛樂事業公司幾乎沒有(至少不是大公司)按照老闆的潛規則透露藝人的負面事件。
相對來說,大家的關係可以說是比較「乾淨」的,就是老闆和員工的關係,資本和工人的關係,都是為了賺錢。如果有機會,許多藝術家可以單飛,成立工作室,將賺到的每一分錢都收入囊中。
比如去年王一博和樂華的合同到期,但是他決定續約,因為公司上市的時候老闆給了王一博股份。只要價格匹配,經紀公司和藝人就可以成為「永遠」的合作夥伴。

此外,國內娛樂明星的片酬、出場費、代言費等。也是中日韓最高的,片酬水平僅次於好萊塢巨星。
或許在日韓當明星很難,但是在國內的娛樂圈,當明星很容易,錢也很容易賺到。當然,國內娛樂圈的天價片酬不可能成為常態,日韓娛樂圈可怕的潛規則更讓人觸目驚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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